邓子庆:茅台欲转正成国酒茅台恐是一厢情愿
近期,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消息引起多方关注。在近日国家商标局公布的通过初审商标中,“国酒茅台”的商标赫然在列,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或者异议无效,茅台将“转正”成为国酒。(7月29日《重庆商报》)
茅台欲“转正”成为国酒的消息一出,首先站出来的自然是“居安思危”的酒企,因行业竞争而提出异议,毕竟若“国酒茅台”商标申请获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带有“国”字头的酒,就有可能侵权,这似乎对其他企业很不利。接下来,很多消费者也声称只有国人都喝的起的酒,才配叫国酒。而在笔者看来,大家对茅次傍“国”或许不必过于纠结,不妨一笑了之。
先说酒企。事实上,茅台此次欲“转正”成“国酒茅台”仍恐只是其一厢情愿。“国酒茅台”目前只是通过初审,落槌结果,八字还没一撇。而事实上,在接下来的公示期内,异议者肯定不在少数。且不说群众之“国人喝不起茅台”无关宏旨,单从法理出发,我国商标注册申请受理机关也该对带有“国”字商标的申请,表现得十分谨慎。这一点,《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明确规定,对于企业注册“国”字头商标,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当然,就算商标注册申请受力机构放茅台一马,其他酒企未必视而不见。据了解,贵州茅台这一举动已然引起国内多家知名品牌白酒企业的不满,其中,五粮液、汾酒等企业也正准备向国家商标局申诉阻止“国酒茅台”注册通过。事实上,自从茅台提出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以来,不少知名白酒企业每次都是明确表示反对——从茅台9次提出申请“国酒”均以无效告终来看,这些企业对于阻止茅台集团“国酒”注册显然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在笔者看来,就算所有异议都无效,茅台最终如愿晋升“国酒”,其他酒企也不必对此耿耿于怀。这是因为,真正得到人们认可或尊崇的品牌,未必非傍“国”不可,LV、香奈儿、GUCCI等等诸多国际大牌,哪个头顶着“国”字呢?笔者倒是建议酒企不必与茅台争“国”,而与茅台争特色、争品质、争人心,只要赢得更广大群众的推崇,这“国”字品牌将无形中到来。
作为消费者,更不妨对茅台傍“国”一笑了之。事实上,白酒行业宣传,主打“国”字号已蔚然成风。除茅台称自己为“国酒”外,泸州老窖将其所产高档酒“1573”称为“国窖1573”;汾酒则将其高端酒称为“国藏汾酒”,五粮液也不甘落后,于今年6月份推出超高端白酒“国五液”。这也就是说,很多酒企已经将傍“国”作为一种重要企业营销方式,似乎一旦拥有“国”字招牌,便犹黄袍加身,高贵无比,身价陡增。此语境下,就算今天茅台不傍“国”,明天恐怕也会蹦出某个酒企来申请“国”字招牌。
说来说去,酒企傍“国”,与其他企业傍“国”傍“人民大会堂”一样,最终目的是在市场上攻城掠池,抢占地盘,收囊银子,民众自不必较真,而酒企也大可不必刻意自我标榜,消费者和市场自然是杆秤。换言之,一个产品是否代表一个国家同类产品的最高水准,有无“国”字符号并非关键,关键在于恒久的高品质,在于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甚至在于企业的社会形象。忽视这些,任何傍“国”行为只会使其与国人渐行渐远,末了落得个“你傍你的‘国’,我过我的活”——看着“国酒”喝二窝头,止增笑耳!(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