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宏丰苑延期交房9个月 或因公司资金问题
环球网青岛频道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韩铭)青岛宏丰苑小区本应于2011年9月30日交付使用,但开发商青岛宏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再拖延,截至今日没有交房。青岛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表示,延期交房的原因可能是公司资金出现问题,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青岛宏丰苑小区
开发商推迟9个月不交房
在宏丰苑小区购房的齐女士告诉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她2010年10月签购房协议并交首付,按合同约定可在2012年春节前入住。可开发商迟迟不交房,开始承诺2012年3月底,后来又说4月底,再改成6月初,现在又承诺这个月中旬就可以交房。齐女士说她已经不抱期望,对开发商早已失去信心。
购买了该小区6号楼二单元房屋的一位业主表示,开发商迟迟不能交房导致他一直租房子,加上首付和贷款还息,已经造成了不小的经济负担。
延期或因资金问题
业主介绍,开发商青岛宏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回避延期交房原因,从未正面回复业主,业主只能通过其他渠道了解。
齐女士提供的一份截图显示,青岛城阳区区长信箱曾于2012年1月12日对宏丰苑延期交房问题做出答复,表示“由于天气等原因,延误了施工进度,导致至今未能验收。目前宏丰公司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承诺2012年3月底前交房。”3月31日,城阳区长信箱再次答复,表示“该小区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预计4月20日左右交房。”
记者又采访了青岛城阳区城市规划建设局温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宏丰苑的施工工作已经结束,相关部门已经收到该小区验收材料,正在办理验收手续,具体时间不好说。对为何延期交房,该工作人员认为“可能是资金问题”,导致施工进度受到影响。
记者连续拨打了宏丰公司负责人的2手机和4部座机,但一直无法联系到相关人员。
业主称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合同约定,宏丰公司若不能按约定日期交房,必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向业主支付所购房屋总额的万分之一进行结算。齐女士等业主表示,从未接到宏丰公司有关赔偿的通知,但她和其他业主将坚决维护自身的权益。
业主们的违约金诉求也得到了城阳区长信箱的支持,区长信箱回复称“宏丰公司应支付相应违约金,目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已责令宏丰公司积极与业主协商赔付事宜。”
背景:涉事企业为当地十强
宏丰苑位于青岛城阳区重庆北路,由青岛宏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19900㎡,2010年6月开盘,均价4580元/平方米。
青岛宏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青岛宏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宏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被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融达咨询有限公司授予“AAA”级资信企业称号。1998年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是城阳区十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