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者
编者按:近日,经济学家茅于轼在接受《深圳特区报》专访时主要就经济发展成就、市场经济、社会流动、金融改革等问题发表看法。
茅于轼认为,自由的扩大是30多年来经济大发展的主因,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财富分配等,需政府与社会发挥力量。鉴于自由之于平等的重要意义,茅于轼指出,需要进行制度创新,重塑社会垂直流动性,让人们有机会在不同的收入阶层流动,以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
谈到金融改革时茅于轼说,中国的金融业已成为非常缺乏效率的行业,开放金融业意义重大。茅于轼强调,“非法集资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他举了自己在山西做小额贷款的例子,坦言“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的人”。
以下为茅于轼观点摘要。
茅于轼:
经济发展归功于自由的扩大
中国过去30多年所取得的成就,主要是由于自由的扩大。过去的农民不可以进城打工,只能靠种地维持生活。那时对农民而言,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吃饱肚子。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有了生产的自主权,产量上去了,成本降低了。粮食吃不完,连年出口。大家吃得比中国几千年以来任何时候都更饱、更好。从此大批农民进城,现在新一代农民工已经是80后、90后,在知识和权利意识上都有了极大提高。这样的对比太明显了。其次是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30年前只有国有经济,而且普遍亏损,当时被政府作为负担抛售,形成一轮国企的改革。但现在的不少国企靠着垄断地位,在金融、石油、电力等领域赚取高额利润,构成不平等的竞争环境,民营经济发展由此变得非常困难。
如果说30多年中国经济的成功是由于自由的扩大,这个自由的前提是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自由的后面是平等,平等的结果是自由,而中国经济需要取得进一步的发展,那就是进一步扩大自由,取消特权,消除不平等的竞争,消除不自由的选择。
财富分配问题需政府与社会解决
市场制度是最成功的,但它远不是十全十美,完美无缺的。它会引发经济周期,有盛有衰,特别是它本身会制造收入的不公平,穷的穷,富的富。因为在市场 中钱可以生钱,有钱的人越来越富。市场制造了财富积累的正反馈,也就是常说的马太效应。
我过去说过市场有许多优点,但是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产生贫富不均。这个毛病是市场造成的,因此靠市场本身是解决不了的,必须靠市场之外的力量来纠正它。一般就是靠政府来纠正它。也就是说,市场不能解决的东西,要靠政治制度安排来解决,比如财产的保护,人身的保护,自由选择和公平竞争的环境营造,市场经济可以解决财富生产问题,但解决不了分配问题,这要靠政府和其他非政府力量来解决。此外,环境恶化危机也不是市场经济所能解决的,同样要靠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
重塑社会垂直流动性
社会的开放包括流动性,流动性是自由选择的权利,过去没有,现在可以,选择机会更多;中国对出身的歧视,现在也没有了。
30多年前的政治目标是平反昭雪,是拨乱反正,形成很大的凝聚力,也成为改革的共识。那个时候,那些待业在家的年轻人可以通过做个体户成为万元户, 社会有较好的垂直流动性,可是30多年后,许多大学生连工作都找不到,一些人不能从低收入走到高收入。出现了一些既得利益者,他们为了固化自己的利益,致使流动性减少,妨碍自由平等的实现。比方在某些垄断行业,只有与它有特别关系的人才能进入该行业,其他人无法染指,员工都是自己的人。所以中国要努力进行制度创新,塑造垂直流动性,让人们有机会在不同的收入阶层流动,才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发展,这会对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有所帮助。
开放金融市场解决民企融资难
提振经济,现在不能采取老办法,不能靠扩大投入,不能靠发钞票,搞项目,而是要靠控制成本,减少浪费,打破垄断。要开放金融市场,充分发挥资本的效率,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如果资金不能优化配置,那资金的浪费就不可小看的,要推动利率市场化,使资金效率最大化,同样是创造财富。温州的金融改革, 键就在提高金融效率。根本问题就是要让民营资本进入,他用自己的钱,他自己来干,不是交给谁来干。
我特别希望中国开放金融业。中国的金融业实在令人担忧,它没有能力把低利息的钱调动变成高利息,所以存款只能享受低利率,有时比不上通货膨胀,而民营企业家却很需要钱。中国的金融业变成一个非常缺乏效率的行业,造成房地产的泡沫,造成民营企业筹资困难,中小企业发展不起来,很多就业的机会丢 掉了。这么糟糕的金融业不能把钱合理配制给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国家生产力大大损失掉了。
小额贷款公司我们做了很多年了,1993年,在山西临县湍水头镇龙水头村创立山西龙水头村小额贷款项目,基金有两种用途:“扶贫基金”用于治病、治 伤及求学,可贷款一年,不收利息,期满只需还本金;“付息基金”用于生产,如买化肥、经商、出门打工等,要收利息。不多的贷款解决了当地农民的诸多困难, 如今这个项目又在成都大邑推广,我们主要是筹措资金,负责培训,最高可以贷款3万元。其中关键的就是要与当地百姓结合,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从现在的情况 来看,我们可以控制风险,这个项目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是探索一种新的模式。
我觉得非法集资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如果有,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的人,我是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经做了好多年了。 我在山西做的小额贷款,是扶贫的慈善性的机构,本来我用自己的钱,朋友捐赠的钱,但是这个钱数量太少了,后来我就吸收存款,在当地农村向村民吸收存款,然 后把钱作为小额贷款放出去。吴英的案子为什么引起那么大的关注,也是因为对这个罪名的理解有看法。
(访谈实录摘自深圳新闻网,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