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再发“严正声明”回应财务造假
环球网记者郭宁报道 5月23日,有媒体踢爆上海医药集团(以下简称:上药集团)涉嫌财务造假事件又有新进展。
24日下午,上药集团再发“严正声明”,全文如下:
继公司就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发表了澄清公告和严正声明后,今天(2012年5月24日)有个别媒体及相关个人仍然不顾事实,继续不负责任地发表虚假信息。这些不实报道已经对本公司和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造成严重伤害。
本公司特再次严正声明,本公司将保留对有关媒体及相关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本网记者了解,5月23日有媒体披露,上药集团在收购常州康丽制药涉嫌财务造假,已被相关监管机构调查。5月24日上药集团官网旋即发布辟谣声明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未收到证监会或香港联交所就本公司财务或其他事宜展开任何调查的通知。
(2)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完成对康丽制药70%股权的收购,并已依法就该收购完成工商登记。康丽制药拥有其相关无形资产的完整知识产权。由于本公司已在2012年初获得对康丽制药的实际控制权,因此2012年第一季度将康丽制药的财务报表合并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符合适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 本公司的国际审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本公司的境内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均对本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而上海新亚的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也对上海新亚201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该等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显示,上海新亚及本公司的收益和利润是完全遵照适用会计准则依法记录的。
(4) 本公司对上海新先锋无形资产的收购已于2012年4月27日发布的标题为《收购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的公告中作了正式披露。如该公告中所披露,该等收购的对价是基于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值,并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相关程序。本公司认为,该收购完全符合中国境内及香港关于关连交易的监管规定,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