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政府部门盖自家公章帮别人收费遭质疑

中国经济网山东频道5月18日讯(张郭振)近日,有网友在山东一论坛爆料称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以培训为名强制开具普通收款收据,涉嫌乱收费。
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此回应称:“收取的培训费用是替培训单位代收,因此未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回应一出,就有网友质疑此回应太过敷衍,替哪家单位收取培训,这家单位有无培训资质,这种收费的商业培训行为为何要招远食监局下公文通知?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没有解释清楚,如何让人信服。
另外,网友指出,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这种盖政府的公章,替别人的收费的行为是否合理合规,是不是该拿出相关规定来解释一下。
网友发帖质疑政府收费合理性
5月9日,网友在山东一论坛内对山东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收费行为提出多项质疑,并公布收费单据。
该网友称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每年一次已培训为由的收费行为,却没有进行过一次培训,2012年该局所谓的培训费竟然涨到1000多元,而且开出的单具竟是普通收款收据。
“依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为收费,必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具财政票据。”该局的做法让他很是费解。
“这是一种明显的乱收费行为”,他在帖中说。
招远回应称费用替培训单位代收
针对网友疑问,5月14日,招远食品药品监督局作出回应。
该局称收取的培训费用是替培训单位代收,因此未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在回应中,该局承认每年5月底6月初开始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知识培训。 但2012年他们改变了监管模式,以稽查、指导为主。
对于网友“2012年该局所谓的培训费竟然涨到1000多元”的说法,该局解释称,“按法律规定,(企业)违反其中一条规定的最低罚款2000元,考虑到有些小的餐饮单位的处境,我们提出了最低1000元处罚标准。餐饮单位误以为收费涨到1000多元。”
网友批回应 关键问题未解释清楚
该回应一出,就有网友指出,该局在关键问题上回应模糊。
一名网友说,“请回答你局为那个培训单位代收的培训费?”
“你局何来权力代收培训费,如此幼稚的回复”,一名网友直接质疑其代收的合法性。
一位网友对此分析道,众所周知,该局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是无权代为培训机构代收培训费,也更无权如图的普通票据加盖公章开具普通收费票据,该票据中也并没有显示是代收的标示。
退一步讲,即使代收培训费,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为哪个培训机构代收的票据呢?该局回应并未指明。难道该局所指的“培训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吗?是否具有相关的培训资质?是不具备独立收费的资格?还是故意偷逃税款?抑或是假借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名义来收费来得更容易一些?
中国经济网山东频道记者针对上述多项问题,致函采访招远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截止到记者发稿,仍未得到该局的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