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10举措重点减轻农产品流通费
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此次会议确定了十项政策措施,为流通领域“减负”,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
会议还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
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用消费。
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首次提出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

农产品检查
1.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尽快实现工商业电费同价。
2.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3.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
4.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5.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尽快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
6.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
7.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8.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
9.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10.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削减制度成本
据了解,目前流通成本主要包括制度成本、流通迂回成本以及正常流通成本,其中占据50%的为制度成本,后者即包括在此番规范清理之列的“检验费、代理费等”。洪涛认为,要想降低流通成本,削减制度成本至关重要。
此外,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实施日期确定为“2013年起三年内”。据洪涛介绍,这两项税费的减免,可使一个普通市场每年减负约200万元。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这次10项政策措施要比其此前预期的“内容更丰富、规定更详实”,例如:在再次强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提出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以法规来整顿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行为;在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一项上,提出供郊区农户可以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在赵萍看来,“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也是10项政策措施中的一个亮点。
“现在社会上下都很关注流通产业成本问题,都认为我国流通产业成本过高,但是从没有一个科学的数据依据。”在赵萍看来,“无论是需不需要降低成本,还是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都需要数据来说明。”
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目前仍在筹备”
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炉,市场眼下的一大疑问是,一再延期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是否仍会召开?
对此,商务部原部长助理、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成员黄海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目前仍在筹备”,具体召开日期尚不得而知。
赵萍认为,即便是流通工作会议召开应该也不会再出台更具体的措施,“流通工作会议应该是做一些顶层设计。”
早在今年3月初,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就曾表示,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将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全国"两会"以后”就会召开。
但流通产业多头监管的现状,决定了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远比预期要来得复杂。
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仅一次,会期两天2005年4月14日至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当时指出,力争到2010年初步实现流通现代化。
(本文综合新华网及《东方早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