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导致事故,但公路免费不缓解超载 -王韬
哈尔滨塌桥事故调查公布最终报告,主因为货车严重超载。对于了解交通行业的人来说,这并非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
当哈尔滨塌桥事故发生后,公众本能的去怀疑桥梁建设质量是否为豆腐渣,桥梁设计是否滞后,工程验收是否存在问题。这本无可厚非,20年来,因豆腐渣工程而引发的垮塌事件不在少数,其中不少还造成了重大伤亡,的确都让人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但确实是单纯因为严重超载超限而造成的塌桥事故,也同样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标明限载20吨的桥梁,被装满铁精矿粉、超载达300%以上、全重达260吨的超载车硬生生压断的例子。然而这些单纯因为严重超载超限而造成的塌桥事故,一般不会造成十人以上的严重伤亡数字,所以并不能让人记忆深刻。
从现场照片和已公布的情况来看,哈尔滨此次塌桥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超载车辆集中在桥面一侧,过大的偏载引起桥面侧翻,最终导致该段桥面分段整体侧滑落下的事故。
其实仅近几年,多省市也都发生了与哈尔滨此次事故类似的侧翻塌桥事故。笔者仅试举其中较为典型的三例:
其一: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 2007年10月23日23时许,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民族东路高架桥倾覆,超载货车致一段桥面倾覆,行驶在桥上的卡车和一辆轿车随路面侧滑到桥底,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包头市民族东路高架桥翻塌现场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包头民族东路高架桥于2005年8月4日正式通车,桥梁设计载重量35吨,而三辆货车每辆仅装载钢板就都在100吨以上,属于严重超载行为。三辆货车严重超载并密集行驶在同一桥跨上是造成倾斜的重要原因。
其二:2009年天津市 2009年7月15日津晋高速公路天津段港塘互通立交桥匝道桥倒塌,5辆货车坠落,造成6人死亡、7人受伤。

天津港塘互通立交桥匝道桥倒塌现场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港塘互通立交桥A匝道桥设计载荷为汽车55吨、挂车120吨。
匝道桥发生事故时,坠落的五辆货车中,第一辆“蒙J17913”装载电石的货车总重量53.98吨,第五辆车“冀BE4262”,自重19.26吨。第一辆“蒙J17913”、第五辆“冀BE4262”为不超载车辆。
而中间3辆为严重超载车辆:装载铁矿粉的第二辆“津AC7692”、第三辆“冀B61396”载重货车,总重量分别为140.22吨和142.28吨;第四辆装载铁矿石的“津AF2905”载重货车总重量146.72吨,这三辆车均为从天津港散货物流公司装车后去河北省方向。
五辆车行至A匝道桥上时,前方一辆货车逆行,为避让此车,包括3辆严重超载货车在内的5辆顺行车辆,在单行道7.5米宽A匝道桥上靠右密集停车,并偏离行车道,车辆外轮距右侧护栏内缘小于1米,从而形成巨大偏载,导致桥梁梁体向右侧倾斜而引起桥梁倒塌。逆行车辆逃逸,后由天津市公安局另行追逃。
其三:2011年浙江省 2011年2月21日,浙江上虞市春晖互通立交桥引桥发生坍塌事故,四辆货车侧翻,三人受伤。

上虞市立交桥坍塌事故现场
事故调查报告表明:上虞市县道南春线7K+966春晖互通绍兴至宁波、台州方向上引匝道设计载荷为汽车55吨,发生坍塌的路段总长度120米,最高落差7米,最低落差2.8米。匝道上侧翻的四辆货车均严重超载,最高超载达217.5%。
Q: 卡车能超载到什么程度,能比坦克还重吗? A:我国99G式主战坦克全重在50吨左右,且使用的是履带。而连车带货的重型卡车,不超载时就有那么重,若超载就远远超过了。目前我国重型卡车超载100%相当普遍,若装运密度比重大的货物,如钢材、矿石矿粉等,甚至可能超载200%以上,此时连车带货总重可达120-150吨,甚至更多。重型卡车使用的是钢丝胎,且我国重型卡车为了超载,轮胎胎压普遍达到十多个大气压的压力。
Q: 中国的桥梁能承受多少吨的车辆? A:桥梁都会有指示牌标明级别。中国一般城市高架道路30吨为主,高速公路桥梁55吨为主,乡村道路桥梁20吨为主。桥梁在标称指标之上会有一定的额外承受力,日本一般预留10%的裕量,也即50吨的桥最大可过55吨。中国的桥梁一般在标称指标上预留多达30-50%的裕量,也即50吨的桥最大可过75吨,但仍然承受不了严重超载的破坏。
Q: 为什么不把桥梁的承受能力设计的更高? A:首先是因为造价会飞涨,把55吨标准的桥改成100吨标准的桥,造价不是两倍而是十倍以上。其次,如今就有人敢在承重55吨的桥上开180吨甚至260吨的超载车,你敢造承重100吨的桥,就有人敢超载到300吨、500吨。
Q: 为什么要超载?是因为过路费收费太高吗? A:如今是恶性循环:别人都超载,你不超载,那你就接不到生意。要打破恶性循环,需要强有力的手段去治理。
的确有很多学院派声称“公路收费过高,不超载不赚钱,是导致超载超限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应当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并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这一观点貌似颇有道理,实则不然。
按这一观点,收费公路停止收费后,跑这条线路的运输者应当获得了激励,去降低他们的超载程度。
但事实是什么呢?2011年时任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指出:最近3年来,我国数千公里的收费公路取消收费。但取消收费,撤除收费站后,这些不再收费的公路路段上,运输者的超载程度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还上升了30%-40%。
“超载是因为过路费收费太高”这种观点是完全脱离中国实际的。
Q: 大陆以外的地方也有超载吗?他们是如何应对的? A:公路上汽车超限超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也都出现过严重超限超载的问题,而且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只有依靠严惩才能治理超载:
在欧盟各国,每超载一吨,即处以罚款2000-3000欧元,且上不封顶。若严重超载,还会加倍罚款,罚得倾家荡产。严重超载和多次超载的,会遭到至少监禁三个月的刑罚。若一年内三次被发现超载,还会被处以终身禁驾。
在日本,只要发现超载,就将处以监禁六个月以内的徒刑,并处10万日元以上的罚款。而且,日本不仅处罚司机和运输企业(车辆所有人),还对该超载车上货物的货主也进行处罚。
在美国,除了对超载予以重罚之外,严重超限超载或屡次违法超载者,会被处以短期拘留甚至多达1年以上的监禁。
而中国对超载的一般处罚,每超载1%仅加罚200元,对于那些超载数十吨的行为,通常也仅能罚款2000元;即便是对严重超载进行严打时,最高也仅能罚款3万元和吊销证照,最多也只能并处短期拘留。引进外国先进经验,加大对超载的惩罚力度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