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男子倒卖经适房骗走300万
9月7日,从法制网获得消息,江西省景德镇发生一起以倒卖经济适用房为手段的诈骗案,3年内共骗走60多户贫困家庭的300多万元。目前,该男子已经畏罪潜逃。
贪便宜心理作祟,落入骗局
犯罪嫌疑人名叫占光华(音)。事情是从2009年开始的,当时,景德镇市民叶青通过中间人钱承林介绍,花了7.57万元在南河小区10栋买了75平米左右的经适房。同样的,另一位余女士也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占光华,她买的是南河小区27号楼401号。
为叶青作介绍的钱承林自称认识房管局的人,这个人就是占光华。“钱承林说认识房管局内部的人,有经适房的内部指标,我就拿6500元钱买了一个指标。”叶青说。叶青在景德镇市区一家超市里打工,每月收入千元左右,他多年的积蓄都压在了这套经适房上面,“盼望能住上新房”。
大家明知这是“暗箱操作”,但是因为看不出有什么猫腻,更不敢打听,因为怕把“非法”买经济适用房指标的事公开而拿不到房子,于是抱着侥幸心理,61户居民和占光华签了合同,购买了所谓的经适房和廉租房指标,所付款项共计300多万元。

对经适房监管不力,导致经适房倒卖现象时有发生
在房管局内签订合同,看似可靠
据当事人介绍,签订合同的地方是在房管局三楼的一间办公室。“占光华把我们带到房管局三楼他的办公室,然后签合同按手印,我看这里有人认识他就信以为真了,钱也交给了他。“余女士说。
而且购房者拿到的一份统一的格式合同——“江西省景德镇市居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合同还注明“景德镇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在合同的封面,都贴上了一张“收据”,上面有他们购买经适房的价格和购买日期;合同的左上角都盖有“景德镇市景房置业经纪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的内文中,各项条款填写详细,末尾签名处盖有“景德镇市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并有甲方,即开发商方面的委托代理人名字印章。总之,一切都看上去很正规。

图为南河小区
事情败露,罪犯携款潜逃
2012年8月24日下午,叶青经过南河小区时才发现“他家房子”旁的306已经在装修,而他还没有拿到钥匙。随即,他告知了其他买房者。大家得到的回应是占光华说4点他会交付钥匙。但是下午5点后,占的电话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钥匙当然也没有踪影。
购房者们冲到房管局,房管局给出的答案是:局里根本没有占光华这个人。同时,房管局还表示,经济适用房有正常的申报程序,不存在“暗箱操作”,也没有所谓的内部指标。
据购房者介绍,占光华从2009年起就出现在市房管局内,“在这里上班”。他们疑惑,房管局说占光华不是他们的人,又为何“他在这里上班”?
景德镇市房管局分管两房办的副局长艾智华对此表示,“房管局三楼根本没有空着的办公室,都有人。购房户们所说占光华所在的办公室,是一个大办公室。我后来也了解了一下,那个办公室有保安和司机都在那里,但作为一个认识的人,来办公室坐一坐是很正常的,没有谁能看出他隐藏着的目的。”
目前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受骗户一共是61户,其中经适房有40多户。随着报案人数的增加,涉案金额还在增加。占光华仍然在逃,警方已经介入并立案,表示会全力追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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