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父诉名誉权案开审 被告张显坚称没错
作者:贺超
12月29日14时许,“药家鑫父亲诉张显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早在正午时分,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媒体记者,在法院外焦急等待。庭审原定在可容纳20人左右的三层民事审判厅进行,后因旁听者众多,临时调整在法院六层、可容纳近200人的大法庭审理。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观察,现场旁听席2/3已坐满。旁听者中,包括媒体记者、双方当事人亲友,以及部分关心此案进展的公众。其中,不乏从省内其他地市赶来旁听的公众。
原告药家鑫之父药庆卫没有到庭,由其代理律师兰和及公民代理人——网名“嘶哑老汉”的马延明参加诉讼;被告张显及其公民代理人雷捣出庭应诉。此外,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丈夫王辉,作为证人出庭。
法庭焦点围绕“张显在其网络微博上发表的言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展开。被诉侵权,张显庭上坚称“我没错”。
庭审持续了两个小时,庭审结束时,原告方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蓄意中伤”还是“合理怀疑”?
法庭上,药庆卫的代理人提出,今年2月以来,药家鑫案中被害者亲属的代理人张显,通过各大微博、博客,散布了针对药庆卫及其家人的系列言论,刻画原告“官僚”、“富商”、“军队蛀虫”等社会形象,“其中部分事实陈述性言论未经调查核实,大都纯属虚构”,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
原告代理人要求,张显删除微博中的不实言论,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20家媒体,连续30天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
对此,张显的代理人雷捣当庭表示,张显已在微博、博客、电话中,向药庆卫多次致歉,但没有被接受。至于原告提出的1元钱赔偿请求,不必经法庭判决,张显会主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