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条高速公路将在通车23年后停止收费
作者:朱稳坦
人民网北京12月13日电 (记者 常红)上海市建交委日前出台收费公路清理整改方案,提出自2012年1月1日起,沪嘉高速公路停止收费。
作为我国大陆建成的首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在通车23年后停止收费。随着全国多条高速公路将到收费的最后期限,沪嘉高速的作法为全国高速路打开了取消收费的“闸门”。
诸多收费公路“按兵不动”
今年6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主要清理不合理公路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过高、公路超期收费等三大问题。
据了解,专项清理工作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检查复核、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对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而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在清理期间还将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
截止目前,五部委联合整治工作已启动半年,全国各地已经有多条高速公路降低了收费标准,上海市取消沪嘉高速收费是第十个响应高速公路收费取消或降价的地区。从全国范围来看,更多地方目前只是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或已有了降低收费的想法,但尚未有实质行动。
此次专项清理的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已经结束。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日前表示,通过查询,除西藏无收费公路外,其他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收费公路去年收费额为2859.46亿元。截至11月11日,全国有收费公路的所有省区市都已经公布了本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的调查摸底结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全面进入到自查自纠阶段。
十省份降价或取消高速收费
随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展开,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先后有10 余个省份采取了降低个别路段收费标准、回购撤销一些收费站等措施。其中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江苏省降低了公路收费标准;河北省、陕西省撤销了部分收费站点;山西省、黑龙江省分别回购了一条经营性收费公路。
最早对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做出响应的是山东省,接到五部委通知后,山东省便开始对全省收费公路进行摸底调查,6月28日起将全省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下调至每车次5元。
7月1日,北京调整了机场高速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根据方案,机场高速天竺收费站出京方向收费标准由10元/标准车次调整为5元/标准车次,各类车通行费相应调整。其他收费站出京方向执行现行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不变。各收费站进京方向停止收费,撤销三匝收费站。调价后,意味着机场高速出京方向小客车收费一律为5元,进京方向则一律免费。
8月1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和郑州市政府联合决定,所有豫A牌照的10座以下的小型客车行驶郑州绕城高速公路,按照不高于原通行费收费标准的30%收取通行费。为方便市民缴费,按照1元、5元和10元三个标准收取。
8月18日,根据江西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降低南昌昌北机场调整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南昌昌北机场高速收费标下调,调整后的一类车(7座以下客车)收费新标准为5元/车次,较原来的15元/车次下降了67%。
9月1日,江苏南京机场高速收费作出降价调整政策,收费标准将从原来的单程20元降为10元。
11月中旬,四川省已对双流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已展开研讨,协调经营公司对双流机场通行费作适当降低,但降低的额度及时间并未确定。
云南省政府11月作出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将一次性全部取消116条二级公路收费,取消收费的请示已上报国家三部委。
黑龙江11月13日也相对调低了高速路收费标准,从11月15日起,黑龙江省在用高速公路将执行新的统一的收费标准,对过往车辆将按车型和计重两种方式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新收费标准,小于或等于7座的客车和车货总重小于或等于2吨的货车,将按每公里0.45元的标准收费,8座-9座的客车和车货总重在2-5吨(含5吨)的货车,将按每公里0.80元的标准收费。超限30%以上的车辆,将按基本费率的3倍至6倍收费。
湖北省从11月15日起,沪渝高速鄂西段收费标准下调,最高降幅达20.4%。作为湖北首条降价的收费高速公路,沪渝高速鄂西段(宜都至白羊塘)通行费降低后,5座以下小车从每公里1.05元降为0.836元,降幅20.4%;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由0.165元/吨公里降为0.132元,降幅20%。此外,武汉机场高速路收费也令人关注,武汉机场路发展有限公司表示,适时降价,具体额度及时间待定。汉蔡高速也将主动下调收费标准,一类车收费标准计划将从目前的0.836元/公里下调到0.7元/公里,具体时间待定。
12月初,上海市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大陆的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公路将停止收费。上海市建设交通委也就即将出台的上海收费公路清理整改方案向政协委员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