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煤矿事故调查组:严肃查处事故
作者:张淳
新华网云南曲靖12月3日电(记者 浦超)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务院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3日在曲靖市召开全体会议。调查组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调查组副组长、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彻查事故原因,严格追究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强化安全责任,深化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1年11月10日,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确认造成43人遇难,其中8人至今被埋井下,搜寻工作仍在进行。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科学施救,并要求认真分析近期煤矿事故多发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煤矿及其他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云南省委、省政府及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展开救援工作。同时,有关善后及现场取证、调查问询等事故调查前期工作也相继展开,对该矿法定代表人等8人已采取司法措施,对曲靖市及县、乡镇有关负责人进行停职检查,接受调查。
会议指出,经初步调查分析,这是一起由于矿主肆意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地方安全监管不严,驻矿安全监督员失职渎职而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该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在1747掘进工作面施工作业时未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违规使用风镐作业引发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会议强调,事故调查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厉追究事故责任,给遇难者家属和全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待。事故发生地区和单位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严肃认真配合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同时,要继续做好井下搜寻、事故善后等工作,落实遇难者赔付和抚恤政策。
骆琳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部署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主动防范,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骆琳强调,当前正是用煤高峰期,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要认真吸取近期一些地区事故多发的教训,切实抓好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和综合督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宣布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云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王树鹤,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为副组长;成员由国家和云南省政府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调查组成立了专家组、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等4个专业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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