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风险高压力大致基层反贪人员流失严重
作者:张淳
本报记者赵阳
11月28日上午,北京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纪平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根据检方指控,2002年至2009年间,王纪平单独或伙同其亲属,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435余万元。
王纪平一案反映出行贿犯罪多呈连续状态,具有长期性、隐蔽性的特点。
有效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反贪人才的素质无疑是关键。现实中,我国反贪人才面临怎样的问题?实战中急需何种人才?
培养周期过长留不住人
“贪污贿赂犯罪出现的一些新形式,使得反贪工作难度明显加大。”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张友宝说,在贿赂案件中,行贿人往往化整为零,以礼尚往来的名义分多次行贿,并由送现金转换为送烟酒卡、购物卡、提货单等。近年来还出现了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收受干股、以委托理财或“借用”为名收受贿赂等新型贿赂犯罪。
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反贪工作面临人员不足的困难。
“很多人不愿意在反贪局干,这与这项工作的性质有很大关系。”张友宝坦言,反贪干警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与形形色色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打交道。如何抵制来自方方面面的诱惑,成为反贪干警必须面对的问题。
“加班加点办案早已是反贪干警的家常便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说,“有些案件的证人可能在外地,为了调查取证,反贪干警们常常放弃节假日奔赴各地。”
在高风险、高压力、高负荷之下,许多基层检察院反贪人才流失严重。
“人才流失是我们比较头疼的问题,这与反贪人才培养周期长有很大关系。”罗猛说。
根据罗猛的工作经验,从一名大学毕业生进入反贪局工作到成为一名主办侦查人,需要5年至7年时间。由于培养周期长,在这中间,一些人认为发展前途渺茫而调入或考入其他机关任职。
“好不容易培养起来了,又走了,确实没办法。”罗猛有些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