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新扶贫标准不能与美国相比
作者:聂鲁彬

制图:蔡华伟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11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为本报独家解读这一新标准。
标准提高不是否定以往成绩,扶贫成绩与标准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范小建说,有人拿我国的扶贫标准与所谓的“国际标准”比较,说我国扶贫成绩大是因为标准低,扶贫标准提高后,扶贫对象大规模增加,我国扶贫成绩也应打折扣,这是一种误解。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我们以往的扶贫标准是比较低,因此中央明确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同时需要说明,按照中国政府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贫困人口减少了将近2.5亿;根据世行提供的资料,如果按照世行向联合国推荐的标准,从1981年到2008年,中国的扶贫人口减少了6.76亿;前两年世行发表过一个研究报告,指出过去25年全球减贫成绩的70%左右来自于中国。可见,中国的减贫成就举世公认,以上数据也说明,扶贫成绩与标准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成绩的大小,关键是取决于决心和措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扶贫标准是国际惯例。根据我们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有88个发展中国家有扶贫标准,过去20年中,有35个国家调整过自己的扶贫标准,完全按照所谓国际标准来制定本国标准的只是极少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