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称外航应提供多渠道方便中文投诉
作者:聂鲁彬
中新社上海11月25日电 (记者 常惠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25日以“建议书”形式,要求外国航空公司在上海设立受理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布,采用中文受理、处理和回复中国消费者的投诉,在上海地区营造良好的航空消费环境。
据调查,随着上海机场通达世界各地的航班日益增多,今年以来中国消费者涉及外国航空公司航班的消费投诉量大幅增加。而进入上海地区运营的大部分外国航空公司的服务电话不具备受理投诉的功能;部分外航的官方网站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内容是英文,消费者投诉必须用英文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等,造成中国消费者投诉难。
为进一步引导外国航空公司重视保护中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书”还要求外航应提供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现场等多种受理投诉的渠道,方便中国消费者投诉;外航官方网站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内容应有中文版;外航应在上海设立受理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布,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和提出的诉求及时转办有权限处理的部门,并保持与消费者的沟通和联系。
当天,美国达美航空、日本全日空、泰国航空、马来西亚航空等30多家外国航空公司的与会代表均收到了《上海地区外国航空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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