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速冻面米制品中病菌检出不合格缺乏科学依据
作者:聂鲁彬
时间:2011年11月24日14:00
地点:卫生部五层多功能厅
主持人:卫生部新闻办杨金瑞副主任
参会领导和专家: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段冬梅副巡视员、张旭东处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刘秀梅研究员、王君副研究员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冒着严寒参加我们的新闻通气会。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的身体健康,人们普遍关注。卫生部日前批准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为了便于公众和媒体了解新标准的有关情况,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通气会。
下面我介绍参会专家: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段冬梅副巡视员、张旭东处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刘秀梅研究员、王君副研究员。
首先,请段冬梅副巡视员介绍新标准起草制定的有关情况。
段冬梅: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我通报一下《速冻面米制品》这个新国标的有关情况。
速冻面米制品是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食品。为规范速冻面米制品生产经营,确保速冻面米制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卫生部在原《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GB19295-2003)实施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将于2011年12月21日起正式施行。
《速冻面米制品》在制定过程中,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速冻面米制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等,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本标准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
新标准修改了速冻面米制品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加准确;参考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采样方案和限量规定,修改了微生物指标规定,采用了微生物分级采样方案,同时根据致病菌风险评估结果,调整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规定,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产品特性和与其他国家标准间的协调性,调整理化等指标规定。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本标准设置了实施期限。在实施日期前,鼓励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科学认识和执行新标准,保障公众健康。
新的《速冻面米制品》(GB19295-2011)可在卫生部网站免费查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