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行67亿元地方债券 募集资金将用于民生
作者:李柏涛
我省成功发行67亿元地方债券
募集资金将用于安居工程 民生工程 基础建设
时报记者 甘小虎
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发行地方债的四个地区之一,浙江省昨起正式发行67亿元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
国家财政部此前公布:今年允许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地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其中浙江省发行地方债券的整体规模为80亿元,包括计划单列市宁波的13亿元,浙江省政府发行债券为67亿元。
财政部同时还规定了:地方债募集的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且企业和个人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我省发行67亿地方债
就在昨天上午11点召开的浙江省自行发债新闻发布会之前一个小时,面值67亿元的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通过“财政部国债招投标系统”,向以招商银行等7家主承销商为首的“2011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招标发行成功,并将于11月24日发行结束。
首批67亿的债券将分两期发行:一期计划发行面值33亿元,为三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01%;二期计划发行面值34亿元,为五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24%。两种债券的利息都按年支付,在到期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目前看来,两种债券的利息都低于目前同期的存款利率与同期国债利率。
募集资金用于民生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朱忠明在发布会上表示,本地发债募集的67亿,省级政府一分不留,将全部划归市、县,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民生工程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