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居民多扔垃圾多付费 正在研究收费方案
作者:聂鲁彬
居民扔生活垃圾需要付费。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在经过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确定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付费制度。其中明确居民混合生活垃圾要多付费,具体付费办法还需由市政府再行制定。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在今年针对该条例初次审议时,就明确指出生活垃圾付费将采取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方式,即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昨天,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陈玲明确表示,垃圾收费先从单位试点,针对居民的收费方案正在研究。
拒付费属于违法
昨天,这一针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被正式确定下来,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单位、家庭和个人在本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的责任。根据条例,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这部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垃圾分类、收费的基本原则被以立法的形式最终确定下来。其中,表决稿中明确“垃圾分类居民有责”,并以立法形式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否则属于违法。
付费从单位试点
陈玲表示,垃圾收费先从单位试点,针对居民的收费方案正在研究。社会单位的垃圾收费试点方案已经制订,将在合适时间出台,单位实行源头计量收费,以此明确责任,鼓励减量。
针对目前一些省市试点捆绑收费的方式,陈玲表示,这种方式解决了收费收缴率问题,但并没有解决减量减费问题,因此鼓励减量的目的没有达到,不倾向采取捆绑收费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