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将灰霾元凶PM2.5纳入强制监测
作者:聂鲁彬

昨天,京城雾霾严重。本报记者范继文摄
入秋以来,北京等城市接连出现灰霾天气,而一场关于监测数据谁更准确的争论更是让“PM2.5”这个名词迅速“走红”。
昨天,环保部向媒体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进行强制监测。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PM2.5浓度上限75微克
PM是“颗粒物质”的缩写,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黑肺和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其能负载大量有害物质穿过鼻腔中的鼻纤毛,直接进入肺部,甚至渗进血液,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虽然PM10中包含PM2.5,但是因为其危害更大,目前国际上的趋势是将其单独列出来作为指标。在我国1996年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PM10被列入控制标准,但未将PM2.5列入。根据意见稿,我国PM2.5一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35微克/立方米和75微克/立方米。
增加臭氧8小时浓度值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对于臭氧的监测,除沿用之前的1小时浓度值外,还增加8小时浓度值。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对臭氧的评价也是采用8小时平均浓度值。
有关研究表明,较低臭氧浓度情况下,8小时暴露与健康效应更直接相关,1小时的监测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污染指数改称质量指数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环保部门将不再说“空气污染指数”(API),而是“空气质量指数”(AQI),更加全面地评价空气状况。
《规定》中,首先增加了臭氧、CO和PM2.5三个大气评价因子,以求更全面地表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其次将空气质量日报的周期从原来的前一日12:00到当日12:00修改为0点到24点,更好地反映当天的情况;三是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为公众提供简洁明了的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