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日美军公务证成护身符 日本“不起诉”犯罪军属
作者:乌元春
环球时报驻日本特约记者王鹏报道,据日本新华侨报网11月15日消息,根据《日美地位协定》,驻日美军在日本“执行公务”犯罪的,日本无权进行审判。从2006年开始,驻日美军家属在日本犯罪的,只要美军一纸“公务证”,日本也拿他们没办法。1月发生在冲绳县的一起驻日美军家属交通肇事案,引起日本国内广泛关注。近日,此案再次以日本方面“不起诉”收场,而美国方面仅给予肇事者五年禁驾的处分。
据日本《东京新闻》消息,日本和美国签订的《日美地位协定》规定,驻日美军及其家属如果犯罪,在执行公务中的由美国进行审判,公务外的由日本进行审判,是否是在执行公务由日本方面判断。但从2006年开始,驻日美军开始单方面发行“公务证明”,实际上剥夺了日本方面对驻日美军家属犯罪的第一次审判权。
2011年1月,冲绳县冲绳市发生了一起驻日美军家属回家途中撞死人的交通肇事案。那霸地方检察院以该美军军属持有“公务证”为由,认为“日本没有首次审判权”,决定不起诉。美军方面对该军属做出了五年之内禁止驾驶的处分。
但是,那霸检察审查会曾在5月做出过应该起诉的决议。检察机构对案件再次开展了调查,并向法务省和外务省做了汇报。法务省和外务省接到汇报后,为明确驻日美军军属首次审判权问题,与美国方面开展了谈判。
检查审查委员会以196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的“平时对军属适用军事法律违反宪法”判决为根据,认为“日本行使首次审判权是恰当的”。
实际上,日本一直以此为依据,对驻日美军军属的犯罪活动进行审判。但从2006年开始,针对驻日美军军属的犯罪活动,美军开始向日本方面递送“公务证明”。日本检察机关收到“公务证明”后,不得不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次,检察机关再次开展调查后,仍然决定不起诉该美军军属。但检察审查委员会如果第二次做出起诉决议,该美军军属将被强制起诉。但是,案件递送到法院,法院仍有可能以“没有审判权”为由,让检查机关白忙一场。
根据法务省的统计,从2008年到现在的3年间,52名犯罪美军家属因为在“公务中”没有被起诉,其中大部分和交通事故有关。52人没有一人受到美国方面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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