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就台生抢劫案件回应:酒后好玩向路人要钱
作者:李柏涛
环球网11月4日报道,据台湾《联合报》消息,华东台商子女学校副校长郑京荣3日表示,发生连续抢劫事件的学生是“一时兴起好玩”,不懂事犯错,希望大陆法院顾及到学生前途,能够轻判。
郑京荣表示,三月案发时学校周六放假,几个学生晚上出去庆生喝点啤酒,为了“好玩”向路人要钱,但要的钱不多,还退几十块钱给被害人买车票,此举实在太不懂事。
他说,学校在案发后曾到公安局去探望他们,但不清楚学生是否只犯一次,因为大陆公安开始调查后,学校就没跟学生接触了。他说,涉案学生中,只有一位家长常在台湾,其他都算正常。他们的功课属中等。
据指出,涉案学生有的父母离了婚,有的父母忙于工作,以致昆山的住家别墅变成学生呼朋引伴的聚集处所。郑京荣表示,暑假期间起诉后,好像有两位高三已毕业的学生被关押,其他涉案学生,有三人上学期结束时已转到国际学校和地方性学校。
昆山台协会长孙德聪表示,部分学生面临比较严重的刑事拘留问题,台协已积极处理。但法律的事情,只能从情上面想办法,台协一直在透过关系找人帮忙。
大陆有关方面指出,由于学生犯下的案件是大陆连续抢劫罪重罪,最低刑度就是十年,无法再低,碍于法律的确定性与一致性,只能在起诉书上建议量刑。
上海台商子女学校学务处主任赖素真表示,该校发生学生在外抢劫案后,警方透过家长想取得学生在校纪录,但犯案细节并未告诉校方,而四名学生也离开学校。校方对此事十分遗憾,事后已举办亲职讲座提醒家长更关心子女,并以法律讲座方式加强学生行为辅导。
深和律师事务所所长夏卫指出,大陆刑法抢劫罪,无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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