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中越南海协议:越方履行诚意值得怀疑
作者:沈选
作者:郑泽民 博士,南海研究院副研究员
据报道,越共总书记阮富仲10月11日访问中国,双方政府代表团签署了《关于指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该原则协议的签署无疑是两国外交努力的结果,是两国希望妥善解决海上问题,“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海上争议问题的办法”的意愿的体现。
该原则协议的签署也应该是对近来中越南海争端的一个阶段性的反思和总结。从6月底越南领导人特使、副外长胡春山访问中国双方达成共识之一——要加快推进《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磋商,争取尽早签署协议——来看,两国磋商该原则协议至少在那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更大可能的是比那时更早。
而恰恰自那时或更早的时候以来,南海问题呈现出无序化、扩大化的趋势,与南海问题毫无关系的某些国家针对南海问题指手划脚,声称应该如何,不应该如何,以“航行自由”为名插手南海问题,挑拨地区内国家之间的关系,达到牵制中国,凌驾于地区事务之上的目的,最终损害地区内各国的海洋权益。而包括越南在内的有关南海争端的东南亚国家出于狭隘的利益考虑,极力引进、利用这类国家,附和这类国家插手南海问题的借口或以它们为后盾,在南海问题中立场强硬,频频采取单方面行动,肆意进行资源勘探、开采和军事设施的建设。
如此而为,南海问题不但越闹越大,无序混乱,还极大地毒化了中国与有关东南亚争端国家之间的关系,不符合中国的利益,同样也不符合包括越南在内的有关东南亚争端国家的利益,获益的只能是那与南海问题无关的某些国家。
该原则协议的签署有利于阻止或抑制南海问题这种无序化、扩大化的发展趋势,排除与争端无关因素的影响,有利于规范中越南海争端的发展方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认为中越签署关于指导解决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表明两国有能力、有决心通过双边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海上争议,协议的签署将为处理两国海上问题提供重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