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禁售鱼翅 华人声音不统一争议未平息
作者:乌元春

部分反对禁鱼翅案的华裔及华裔民选官员在向媒体说明鱼翅羹这一中国传统美食。(美国《侨报》/吴卓明 摄)
中新网10月3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加州州长布朗10月7日签署了AB376提案,使禁止在加州拥有、贩售鱼翅的提案成为加州的法律。AB376提案从一开始被提出到最终由州长签字成法,一路磕磕绊绊,支持者与反对者的声浪不断。即使这一提案已成为加州的法律,仍然有民众不服,声称推翻这一法案,理由包括法律本身有歧视华裔的色彩,以及法律一旦实施,加州中餐业的部分生意将拱手让人等。更有人认为,这一法案阻止了华裔饮食文化在美国发扬光大。
大厨:在加州禁鱼翅影响不大
在圣荷西京华餐馆上班的粤籍大厨阿罗说,自己在南湾从事餐饮业至少10年以上,华裔虽然有吃鱼翅的习惯,但因价格昂贵、做工讲究,“真正来餐馆光顾、点明要吃鱼翅的华裔客户并不多。”“此外,餐馆鱼翅销路99%以上是华裔,其他族裔几乎没有吃鱼翅的习惯。”
至于是否涉及影响华裔的饮食传统,阿罗认为这是反对该法案者强词夺理。他反问:“如果影响了华裔的饮食传统,那么,在中国或韩国有吃狗肉的习俗,难道在美国禁止吃狗肉就违背了华人的饮食传统了吗?”
阿罗的看法是,在加州实施禁鱼翅案,对全球性捕猎鱼翅的行为并无太大遏制作用。据他了解,在香港或东南亚等地,每年消耗鱼翅的量会占全球销量的一半以上,加州地区只是小零头。所以光在加州实施这条法律,根本没多大意义。
“厨房制造”中餐馆东主欧锦和表示,鱼翅多在过年过节或在喜庆日子举行宴会时才会使用,鱼翅是和其它佐料一起煮汤,每次使用的份量不多;但倘若禁止鱼翅交易的话,将使消费者失去享用美味鱼翅的机会和权利。欧指出,鲨鱼全身皆有用场,鲨鱼骨可以煮汤,鲨鱼肉在超级市场有售,也可以制造鱼丸,鲨鱼内脏可以制造鱼油,鲨鱼皮可以制造皮革等。倘若禁止鱼翅,不但影响到餐馆生意,还影响鱼翅的制作环节,后果就是增加餐饮业、制造业和相关供应链的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