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报原社长受贿200万元 牵出国土部副部长
作者:李柏涛

中国国土资源报原总编辑刘允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企业疏通关系,在土地投资方面获取便利。他还为浙江省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规获得土地提供帮助。从中得到好处的人用房子、车子回报他的牵线搭桥。昨天,涉嫌受贿200多万元的刘允洲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受贿后忙掩饰 十年不露马脚
市一分检办案检察官表示,被告人刘允洲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办案检察官还指出,刘允洲在长达十年的时间收受贿赂,其受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掩饰性。与一般受贿行为不同的是,刘允洲收受贿赂之后,为规避法律进行了一系列的掩饰行为。收受住房八年之后为规避法律提出以单位的内部价格购房,并且只缴纳少量房款;收受徐某给予的巨额贿赂后为规避法律,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没有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况下将贿赂款当作顾问费。
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刘允洲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揭发检举的行为,可以酌定对其从轻处罚,建议法院对其判处十三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刘允洲出人意料地对检察官表示感谢,他说:“我谢谢检察官,能给我从轻处理。”他对量刑没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