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哨兵和保安主犯伍勇 昨在四川宜宾执行死刑
作者:聂鲁彬

21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收费站的主犯伍勇在四川省宜宾市被执行死刑。
枪击哨兵和保安
另查明,2002年10月17日,因迷信喝童男童女血可以治病,伍勇与唐某某(已判刑)预谋后,分别持木棒、火药枪将12岁男童罗某杀害。
2000年5月,伍勇持刀将其战友郭某杀害;2001年10月16日,伍勇伙同他人陈泽奎、曾科等人(均已判刑)抢劫宜宾正源药业公司营业款11万余元。
2003年9月11日和10月2日,伍勇持枪先后袭击驻宜宾某部哨兵和宜宾市某机关执勤保安,致哨兵张某重伤。
在警方的审讯笔录中,伍勇说,袭击哨兵的目的之一,是借此制造影响,引起关注,但实施了这一犯罪后,他发现除了观测站附近,大部分宜宾人并不知道这件事。不到一个月后,他在日记中称欲再度出击。
被捕后,伍勇更是一度希望认领“重庆哨兵案”,后相关部门调查发现,伍勇所述与警方掌握的重庆哨兵案犯罪细节不符,故被证伪。
据媒体报道2009年3月,伍勇纠集他人准备抢劫云南省水麻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