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起矿难瞒报事故背后结成利益链条
作者:李柏涛

救援人员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新华社发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1011”透水事故救援工作已超过一周时间,至今没有发现井下被困矿工的生命迹象。这是黑龙江省半年内发生的第三起瞒报事故。人们在牵挂13名矿工兄弟生命的同时,不免产生疑惑,在各级政府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瞒报事故何以屡禁不绝?记者在对此进行调查时,发现了一个由矿主、矿工家属及有关方面为各自利益而结成的“瞒报链条”。
监管“被收买”
记者还发现,黑龙江省近期发生的瞒报事故还多与监管不到位及贪腐问题有关。在鸡西市滴道区“426”瓦斯爆炸瞒报事件中,区煤管局长刘崇和、两名副局长以及监察科长、驻矿监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因对事故失察或日常工作失察,参与事故瞒报,分别受到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腐败问题应值得我们注意。”鸡西市一位基层干部表示,现在一些驻矿安全监察员到煤矿工作一段时间后就被矿主收买,导致煤矿安全监管打折,这也暴露出我们的监管制度和体系还存在漏洞。此次鸡东金地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在事故发生后也曾一度“失踪”,后迫于压力自首。
家属“多要钱”
矿工家属为“赔偿款”隐瞒事故真相,也是瞒报事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七台河桃山区国民煤矿“717”瞒报事故发生后,矿主为掩人耳目,分别给每位遇难者家属50万元至100万元私了。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许多矿工家属都抱着“家人已经没了,举报事故也于事无补,不如多得点钱”的心理,对记者三缄其口。直到安监部门及公安机关接到多方举报,介入调查,提审矿主,才弄清事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