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地税暴利强卖税控机遭质疑 地税局否认
作者:聂鲁彬
云南省地税局说:
目前试点使用税控收款机工作不会扩大试点范围。
招投标工作需要协调国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各个单位一起完成,到目前为止,省政府还未组织过招投标。
预计地税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明年下半年将在部分行业上线试运行。
哪些纳税人须使用税控机,省政府还未出台标准。
本报刊发的网友质疑昆明地税“暴利强卖税控机”的报道,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昆明、云南两级地税部门先后对质疑作出回应。昨日,云南省地税局表示,该局不参与税控机的生产、销售等所有经营活动。推广“佳程牌”,是按照省政府2003年下发的一份文件确定的,价格也是省发改委批准的。至于招投标,他们也有难处,仅地税一家是无法进行的。他们也表示,“目前试点使用税控机不会从昆明扩大到州市。”而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广东等6省市就完成了一批税控机招标工作。
关于税控机品牌
“省政府文件要求首选佳程牌”
对于网友关于为何“佳程牌”在昆明独占“销售特权”、纳税人无选择权的质疑,云南省地税局表示,地税部门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工作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该局表示,2003年,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广使用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税控收款机的通知》(2003)173文件,里面要求:“为使我省推广使用税控机工作能够尽快起步,也为了扶持我省电子信息行业的骨干企业,全省各地要把云南佳程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税控收款机,作为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的首选设备”。此后,省政府未组织过税控收款机的相关招标工作,也再未通知过推广使用其他品牌的税控收款机。
关于招投标
“无法进行,也未要求”
对于网友关心的、为什么没有进行招投标的问题,云南省地税局表示,2003年,该局在试点使用税控收款机时,由于国家相关部门还没有指定税控装置专门的技术参数,无法进行相应的招投标工作,也未要求进行招标确定品牌及机型,因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2003)173文件要求,他们确定了试点使用佳程公司生产的税控收款机。而按照相关规定,招投标工作不是地税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需要协调国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各个单位一起完成,到目前为止,省政府还未组织过招投标。
记者了解到,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意见》,规定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选型招标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不得层层下放。中标的生产企业数量应严格控制在5至10家范围内。“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指定品牌和机型,不得强制用户选购某种产品。”《意见》还规定,税控收款机的选型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机器的功能、性能、质量、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要素在内,招标条款中不得提出违反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销售价格应当按照中标企业的报价确定。
《意见》对于税控机的具体技术参数,并未提出标准。不过记者查询到,根据媒体报道,早在2007年,全国共有广东、湖南、北京、大连、长春、上海6个省市就完成了一批税控机招标选型工作,中标企业有北京四通、青岛海信等多个公司。而近几年陆续有多地也都进行过税控机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