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批幸福指数拟年底前公布 纳入政绩考核
作者:刘洵
“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公布 相关指标考核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练情情、林霞虹)广东省政府发布《幸福广东指标体系》。该指标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相关指标考核将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幸福广东指标体系首批幸福指数拟今年年底前公布。
昨天,省政府举行《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新闻发布会。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发改委主任徐建华介绍,今年1月,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启动编制工作。
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说,今年3月31日至4月20日,编制部门征求了公众对“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框架”的意见。结果显示,指标体系客观指标综合合适率为93%,主观指标综合合适率为88%。
徐建华说,《幸福广东指标体系》主要由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两部分构成,分别是“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和“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突出推动各级政府围绕“建设幸福广东”改进有关工作,增加民生福祉;“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则反映群众对幸福广东建设实现程度的感受。
记者对比发现,“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的终稿删除了“廉政建设满意度”这个二级指标。
据悉,2010年幸福指标体系测评结果拟于今年年底前公布。今后指标体系将每年定期公布。其中,客观指标评价方法包括计算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正式测评拟同时公布三个指数的评价结果。有关指标考核将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