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引入第三方民间调查机构倾听民意
作者:刘洵
您对法院审判工作满意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一改以往“自上而下、法院主导”的民意调查方式,引进第三方民间调查机构,倾听民意。
这种司空见惯的客观调查方式,却是广东省法院系统的第一次。
“您好,我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的民意调查机构,请问可以就您对本地法院工作的评价问您几个问题吗?”电话另一端的案件当事人刘平(化名)在经过一阵犹豫之后,说出了自己对当地法院的评价。据受托方广东省某调查机构独立主持该项目调查的负责人介绍:“很多受访对象在接到电话后刚开始显得很犹豫,甚至还专门打电话来要求核实。毕竟法院作为委托方,在我们公司也是头一回。经过我们耐心解释,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很配合我们的调查。”
《人民日报》2011年5月26日的时政评论对“沉没的声音”有一个非常简洁的阐述:一是听不到群众声音,二是群众在“说也白说”理念的驱使下不愿意讲真话。
“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到底满不满意?对我们工作究竟有哪些意见?我们希望能听到最真实的声音。”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广东高院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客观地说,要真正听到这些‘沉没的声音’还是很难的。今年,我们开始尝试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民意调查,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做到‘让群众的诉求有地方可讲,让群众的表达能做到畅所欲言’。”
为了寻找这些“沉没的声音”,广东高院与信息调查机构达成一条关于保护受访对象的“君子协定”:为确保民意调查真实、客观,所有调查工作都由调查机构独立开展,法院必须当“甩手掌柜”,不得干预调查活动的正常开展;未经当事人同意,调查机构不得透露受访者的真实身份。
据了解,此次名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民意调查覆盖了全省21个中级法院和128个基层法院辖区,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三类:普通群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法律从业者。
据悉,广东高院将根据此次调查结果,形成对全省法院的总体评价和各个法院的量化评价,找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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