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原市委副书记忏悔:没人敢监督我
作者:刘洵

吴苗被逮捕 (资料图)
海南省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吴苗受贿经历了从警惕、拒绝到默认的过程
忏悔人:吴苗
原任职务:海南省东方市委副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0年11月3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吴苗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犯罪事实:2004年至2009年,吴苗在担任东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及东方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213.7万元。
今年7月下旬的一天,笔者到海南省保亭县检察院采访,负责查办吴苗受贿案的检察官讲述了吴苗在接受审讯时的深深忏悔,并提供了一份吴苗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识及忏悔材料。也许,吴苗的悔过,对在位的领导干部有些警示教育作用。
收受贿赂从收下2000元红包开始
【吴苗忏悔】我刚担任东方市委组织部部长时,有些干部、朋友在逢年过节时上门送些红包,当时我把这种行为看成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慢慢地,过年过节上门送钱的人多了,红包里的钱也厚了,我也警觉了。对送钱的人,我曾坚决拒绝过,甚至采取过关闭手机不接电话等方式躲避,用实际行动拒绝送礼的人。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社会上人情风俗的影响,作为掌握着东方市委组织部实权的我,拒腐防变的思想逐步淡化,到后来面对金钱的诱惑乱了方寸,成为了收礼受贿的俘虏。
记得我刚当组织部长的那年春节前,部里的一名干部到我办公室送来2000元红包。我表示拒绝不收,他说只是表示个心意,我就收下了。平心而论,那是我第一次收红包,当时认为这是礼尚往来,真没有想太多。
没想到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先是部里的干部送红包给我,后来发展到其他部门的人也送,再后来连东方市里的各单位局长、镇长都送。红包里的金额也由开始的几千元,到后来的几万元。我走上收礼受贿犯罪道路,就是这样形成的。
这正应验了中国那句古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的思想防腐堤坝一旦溃堤,就再也堵不上了。
【笔者旁白】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既然是“风俗”,就要“礼尚往来”,就得给人家办事,就得“成人之美”。殊不知,这一个个红包最终化为一副镣铐,牢牢地把吴苗铐在罪恶的十字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