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回应月饼税质疑 称对个人影响不大
作者:李柏涛
中秋节将至,单位发放月饼须缴个税的说法备受质疑。近日,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证实,该说法非始自今年的新鲜事,按照规定,单位发放的月饼属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应折合成现金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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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等。其中对于企业从福利费项目支出给员工的钱,若是用于某些职工困难补助的就免税;若是人人有份,且是为提高员工待遇的就不属于免税范围。月饼显然属于用于提高员工待遇的福利,所以应该缴纳个税。事实上,包括月饼券、螃蟹券、超市代金券、蛋糕店的领取券等都在缴税范围内。
疑问
有网友称,月饼是公司给员工过中秋节发的福利,福利还要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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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单位发月饼将折合成市值加入工资缴税,是否会使个税起征点“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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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税会影响个税起征点,但影响很小。”相关负责人说,一盒月饼的价格通常也就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之间。例如个人月薪在5000元以下,加了月饼的价格,月收入变成了5009元,税率确实升了一个档次,但只是对这多出来的9元钱按高税率来计算缴纳个税,5000元以下部分还是按相应的低税率计征个税的,总体看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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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一盒月饼已缴纳了增值税和营业税,单位发放还须再缴个税,这不属于重复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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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表示,对于一件商品,在不同环节可以征不同的税,这是我国税法明文规定的,这种情况属于“复合税”的问题,也是国际惯例。“复合税”是对某一商品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这种税制有利于为政府取得稳定可靠的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发挥各种税的不同调节功能。现代各国普遍采用复合税制,我国实行的也是复合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