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改革生活垃圾收费 将与水费合并收取
作者:刘洵
湖北日报讯 上月起,武汉改革生活垃圾服务费收费方式。随后,多家商业经营户反映,收费上涨10多倍——
因为区城管部门有关人士频繁造访,武汉丽红商业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人近期忙碌不堪。
这家在全市有60多家门店的连锁超市陆续接到各区环卫所通知,商超、仓储生活垃圾服务费从7月起调整,按经营面积收费。“丽红”发现,垃圾收费额普遍上涨,有的甚至达10倍。
事情缘起于当地政府《关于改革生活垃圾服务费收费方式的通知》,从7月1日起,该市中心城区实行生活垃圾服务费与水费合并收取,并执行微调后的新收费标准。
部分商户不解:卫生费为何飙升
丽红超市总经办相关负责人说,以旗下徐东店为例,20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原来每月生活垃圾服务费50元。近日负责清运的当地环卫所通知,需改按4元/平方米的标准,每月缴800元垃圾费。其他分店大同小异,收费额普增10倍。
记者走访武昌、汉阳等区,有类似感受的并非丽红超市一家。七里庙“迪奕便利店”老板说,以前每月街道办环卫人员上门收取10元垃圾费,现在20多平方米的店面要交80元。
东亭路一家食品商店的华姓店主也表示,近期接到通知,120平方米的店子垃圾费从原来30元提高至480元,而每月国税也才600元。
收费专班:只是严格收费,标准并没上涨
卫生费为何猛增?该市城管局收费改革工作专班解释,“不能因为收费金额提高而理解为涨价,现在只是重新要求按标准执行,并非增加收费。”
专班负责人介绍,1995年起该市开始征收生活垃圾服务费,但收费难长期未解,以2008年为例,收费率仅21%。今年7月起,武汉启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只是改变原来由区、街城管环卫部门上门收费的模式,实行垃圾费与水费合并收取,目的在于提高收费率。“收费项目、名称均未变,收费标准与1995年公布的标准比,不仅未提高,有的项目还下调了。”
记者对比发现,新执行的收费标准将收费对象划分为居民、单位、商业服务业、房屋建设、其他未列项目等5类,与16年前的标准比,的确未提高,甚至商业服务业中的“商场、超市、仓储、经营门点”有的还降低了。
原标准统一按4元/月/经营面积(平方米)计征,而7月1日后,按6个档次累进征收,“经营面积200平方米以下为4元/月,2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为3元/月……5万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0.3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