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性侵17岁槟榔西施 妻子旁观称“我也要”
作者:李柏涛
人民网6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槟榔摊施姓老板与林姓女友,去年10月将旗下槟榔西施叫回店里,利用西施身体不适予以性侵,林女先猥亵西施后,由施对被害人性侵,板桥地检署昨将两人起诉。
据查,施姓男子在新庄地区开设槟榔摊,并雇用林姓女友帮忙看店,去年10月18日凌晨,施、林两人在槟榔摊内顾店,林女打电话给旗下的一名槟榔西施,希望被害人来店里陪她,由于这名17岁的西施也是林女的“干女儿”,因此同意前来。
被害人到店里后告诉施、林两人身体不舒服,并到槟榔摊后方的小房间躺着休息,施、林两人也到房里关心,林女趁干女儿全身无力,先脱去被害人内裤后抚摸下体,接着由施对被害人性侵害。
就在施对被害人性侵时,林女告诉施姓男友说“我也要”,施则回答“等一下”,后来因为被害人刚好月事来潮,施只能停止性侵。
被害人遭侵害后,白天仍到槟榔摊上班,但上班时却以泪洗面,其他西施询问发生何事时,被害人叙述遭性侵经过时还全身发抖,回家后关在房间里不出门也不吃饭,隔天就不去上班。
被害人数天后鼓起勇气提出告诉,并认为是施、林两人对她下药性侵,导致她虽有意识却全身无力,但因为被害人案发后一周才报案,无证据证明下药,因此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将施、林两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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