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争议是否给强奸犯“化学阉割”
作者:李柏涛
台湾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强奸案例引发极大的民愤,纷纷要求当局对此“有所作为”。对此,台“内政部长”江宜桦宣布将修正相关法律以便法官给强奸犯“公告示众”,不过这依然不能让民众满意,部分“立委”近日直接联署要求修法对强奸犯进行“化学阉割”,这在岛内社会引发激烈争论。
据台湾《联合报》29日报道,日前云林县发生的女初中学生遭奸杀案极大地刺激了民众的神经,不仅有5万名网友留言要求直接判凶手死刑,部分民众更要求对凶手处以凌迟,就连台“行政院长”吴敦义也呼吁检调机构,“对这种强奸犯绝对不要太过仁慈,对恶徒的仁慈就是对好人的残忍”。为此,国民党“立委”邱毅日前提出对强奸犯进行“化学阉割”的修法联署。台湾振兴医院的医师表示,“化学阉割”包括切除睪丸,或使用女性荷尔蒙、抗男性荷尔蒙药物或性腺刺激激素抑制剂注入罪犯体内,令其失去性冲动。
对此,台湾“卫生署长”邱文达28日表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剔除性能力与降低性暴力犯罪有关联,若广泛采取此项措施,可能促使这些原本就行为异常者会因性功能障碍产生更为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应审慎评估,并采取多元辅助治疗。邱文达的表态立即遭到部分“立委”反驳。民进党“立委”黄淑英称,美国、阿根廷等都在实施“化学阉割”,“如果没用,他们为何会这样做”。民进党“立委”陈节如要求“卫生署”立即委托“国家卫生研究院”对“化学阉割”进行研究。台湾精神医学会理事长陈正宗认为,医学界至今仍无法判断性罪犯是生理或心理因素造成,性罪犯若为生理因素造成,“化学阉割”有助减少犯罪;但若是心理因素,如童年被虐待,也可能导致日后性攻击他人,“化学阉割”并无帮助。台湾《中国时报》的评论称,对性犯罪者直接判死刑不合普世价值,施刑后强制治疗、电子监控仍有不少漏洞。在目前的风险社会下,除法规应力求完备,如何提升民众素养与法治文化,或许才是问题的重要关键。▲ (林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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