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族上亿珠宝财产将被没收拍卖(组图)
作者:范凌志
陈水扁豪宅曝光
陈水扁2008年4月才刚大手笔买下的宝徕花园广场,是每坪开价120万至150万元的四并豪宅,每户至少须加购400万元的车位;即便经过议价,买一户也得近上亿元,购置豪宅手笔相当阔绰。
环球网2月26日消息,台北地检署针对陈水扁夫妇犯罪的不法所得将执行没收,被查扣的现金存款、股票及珠宝被列为优先执行,其中被查扣的13颗裸钻及戒指、项链、女表等,初估价值上亿元(新台币,下同),届时都将进行拍卖。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夫妇因涉龙潭案、陈敏薰人事案遭判刑定谳,台北地检署认为,扁珍涉及多起弊案,若案件全部定谳,估计扁珍不法所得、罚金合计将超过22亿元,查扣的扁家资产恐不敷用,因此决定先执行没收不法所得。
检方查扣扁家的银行存款及股票资产,总计7270万元,另珍的十余件裸钻及首饰,估计也有上亿价值。检方将先就查扣的扁家现金、存款执行,若金额不足,再拍卖珠宝、股票,若还不足才拍卖扁家不动产,检方目前已声请禁止处分扁家不动产的限制登记。
其中珠宝部分,除了在黄芳彦西装口袋中的13颗裸钻,还有两次搜索扁家扣案的祖母绿项链、蓝宝石钻戒、红宝石戒指、珍珠项链、钻石耳环、玉坠及女表各一,未来拍卖,势必热门。
扁珍因龙潭案、陈敏薰人事案定谳判决被并科罚金合计3亿零800万元,法院认定龙潭案不法所得美金1190万元、陈敏薰案新台币1000万元。
至于扁家尚未判决定谳的案件,则有“国务费”、南港案、二次金改等案。根据“国务费案”的一审判决,扁的犯罪所得为1亿742万余元,南港案的犯罪所得则为273万5500元美金。二次金改案,检方起诉认定犯罪金额6亿元,扁案的犯罪所得已达新台币11亿元。
检方估计,扁家犯罪不法所得加上并科罚金,待追的金额可能高达22亿元,虽然已查扣扁家海内外资产18亿元,恐怕不够执行。故倾向先执行不法所得,再陆续执行罚金刑。至于并科罚金部份,倾向等扁家相关案件全部定谳后,连罚金部份订完合并金额,再展开执行。
目前龙潭案不法所得中已有927万美金扣案,其余的200余万美金与陈敏薰买官1000万台币,检方追缴将由存款、珠宝、股票依序执行,最后才会拍卖扁家房产。检方在扁家不动产扣押部分,查扣扁名下9笔土地,包括台南县官田老家的土地、民生寓所土地及人文首玺土地等,以及地上的五栋建物。另还有宝徕房产两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