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不应被忽视
文 强世功
这个司法解释其实在回应大量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这反映出中国经济中房地产经济和打工经济的畸形发展。但问题在于:司法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是什么?在经济、社会发展不稳定的状况下,我们是希望婚姻家庭法巩固家庭以便于共同抵御经济社会风险,从而适度地矫正社会,还是随波逐流,甚至落井下石,在本来已经脆弱的家庭关系上给予最后一击?这就涉及到法律社会学中司法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两种不同的司法哲学。我们目前强调司法能动,但司法以何种立场和方式能动地回应社会,实际上反映了司法哲学的价值取向。
需要注意的是,这次司法解释征求意见采取了网络征求意见的时髦做法。上网群体往往以有一定文化、比较年轻、且经济条件比较好的社会阶层为主,而广大的家庭主妇,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家庭成员并不上网,她们构成了“沉默的大多数”。这两个群体的经济条件不同、文化价值不同,有人甚至把这两个群体概括为精英和大众。
目前,“财产归财产、婚姻归婚姻”的“契约婚姻说”不仅在网络上很流行,而且在法官中也开始流行起来。一些人认为,“契约婚姻说”代表了“先进的文化”,是未来的发展方向;可另一些人看来,它绝不是中国普通家庭的婚姻家庭观念,也不是我们最朴素的婚姻价值观。对于大多数人到中年的妇女,大多数家庭房产不在自己名下的普通农村妇女,大多数做了母亲而且要看着女儿出嫁的妇女,这种“先进文化”可能是她们的梦魇。
问题在于面对这些不同的文化分歧和社会群体,最高法院的立法如何在两种价值观和两种社会群体之间取舍呢?这无疑需要民主立法的过程。民主的方式往往代表了多数人的意见。“先进文化”虽然占据了媒体主流,但我们不能忘记民众是“沉默的大多数”。民主社会应当反映“沉默大多数”的利益。当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来立法时,当最高法院主张“司法为民”时,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哪些民”?是“沉默大多数”或普罗大众,还是网络上的“小资”“小众”?是那些想维持家庭稳定的大多数人,还是那些急于离婚、寻找个人自由的少数人?
不幸的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首先在网络上遭到了很大的反弹。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房地产经济使得网络文化精英阶层也变成了弱势阶层,“小资”“小众”的优越感也因此丧失了。我相信很多大学生一想到买房,肯定觉得自己是一个弱势阶层。但是,你们设想一下,当你们看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你们对于未来婚姻是更有信心,还是更灰心?是像自己的父母一样,结婚之后夫妻共同打拼买房安家,还是不敢轻易结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行为来检验最高人民法院试图推出的司法解释。
(作者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