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查出官员经济问题逾20亿 审计遇多方干扰

本报记者杜晓
本报实习生郑小琼
在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中,一场意义重大的独特“战役”渐入佳境。近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施行——这意味着审计反腐进入了制度化的新阶段。
近年来,不少高官因腐败问题纷纷落马,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同时,将贪官拉下马的利器——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方面的作用也备受瞩目。
对此,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表示,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败斗争中具有独特作用,审计结果也将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经济审计清除腐败滋生土壤
据了解,审计在反腐中的运用由来已久,尤其是跟踪审计,一度被誉为是对政府投资领域反腐的“贴身防守”。
尽管跟踪审计有此美誉,但在一段时间里,政府投资项目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据某地审计部门负责人介绍,在竣工决算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看不到项目招投标、施工以及设备材料进出、工程安装等具体过程,只能将有关签证单、验收单、进货单等本应作为审计对象的东西作为审计依据,“这本身就意味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幕后交易的默认”。
但现在,记者了解到,很多地方的跟踪审计已由过去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发展到“驻场审计”。有审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这种类似于体育比赛中“贴身防守”般的审计模式,使审计监督覆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进出、隐蔽工程,直到工程款支付的全过程。
“审计在反腐倡廉中有着重大的作用。”长期从事审计反腐研究的江西财经大学教授朱星文说,“审计监督是法定性、经常性、连续性的监督,任何法定应接受审计的单位、组织及其负责人,无论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有无群众举报,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同时,审计工作是一种经济监督工作,通过审计活动可以揭露出被审单位及其领导的欺诈、贪污、侵占等腐败行为,早期的审计以‘查错揭弊’为主要目标,正是发挥审计反腐功能的重要表现。而且,将审计结果运用于反腐有利于降低预防和查处腐败的成本。”
审计署法制司的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有效地检查和评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使得必要、稀缺和不可替代的公共性资源得到合理、高效的配置。同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公共权力的滥用,促进公共权力在资源配置中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