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村委会主任涉黑 操控村级经济发展黑势力
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村委会主任、治保会主任、经济发展公司经理三个“光鲜身份”掩盖下的殷卓波,竟然是一个“黑老大”。因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从事其他犯罪活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一审判处殷卓波有期徒刑25年,决定执行16年,并处没收财产22万元。
从非法垄断民生经济到寻求政治地位,以殷卓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操控了当地农村基层政权。“黑老大”如何变身为“一村之长”?基层政权如何沦为涉黑组织牟取暴利的工具?记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深入采访追踪。
操控村级经济命脉发展“黑团伙”
24日14时30分许,法槌落下,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以殷卓波为首的19名黑社会组织成员分三排坐在被告席上,将两边过道堵得水泄不通。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审判长宣读判决书的时间长达1个小时之久。而该案的第一次开庭从7月20日持续到23日,第一天庭审就持续了12小时,直到23时30分才休庭。
法院判决,殷卓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故意损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拘禁罪等。
跟大多数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样,殷卓波团伙也是从非法敛财起家的。2000年,殷卓波开始通过赌博等手段聚敛钱财,2004年回到其老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发展势力。回村后,殷卓波为了所租山地的界限问题,纠集上百人在南岗村山地处与他人争斗,在江高镇形成一定影响。
2005年,为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殷卓波通过时任南岗村党支部书记黎建立的安排,担任广州江高镇南岗经济发展公司经理,获得南岗村经济事务的管理权。
这为殷卓波控制南岗村经济、披着合法外衣攫取暴利提供了绝佳条件。2005年下半年,殷卓波在南岗村众多村社干部在场的情况下,公然指使他人殴打南岗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社长殷某,从而对南岗村的干部及村民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殷卓波利用这次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借助南岗经济发展公司的平台,投资兴建南岗村综合市场,并以此为据点,纠集黄顺峰、谢达焯、周世亮等人实施追收赌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妻子梁少峰负责财务管理,逐步形成了以殷卓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后,殷卓波不断壮大组织,并多次指使组织成员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村主任的两副面孔:“胡萝卜加大棒”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该组织在南岗村的势力,殷卓波开始谋求“政治地位”。一方面,殷卓波以小恩小惠博取村民的好感。据时任南岗村党支部委员的周赐楠介绍,殷卓波每年过节都往各家派油和米,请老人吃饭,积累了一定的“群众基础”,“我当时见他对村民这么好,也投了他一票,他是以2200多票当选的”。
另一方面,2008年南岗村换届选举期间,殷卓波指使组织成员采取威胁、恐吓、监视、贿选等手段,给南岗村村民施加心理压力,排挤、打压竞争对手,在换届选举中获得了主动。
殷卓波一上任便暴露出其贪婪、霸道的本色。他首先把村里13个经济合作社的公章全部“收回”,把经济大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有恃无恐地发展起“黑色产业”。
村民周某翰曾是南岗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社长,他告诉记者,殷卓波当年把九社一块已经出租的鱼塘强行低价转包给他人,社员得知此事后都很生气,让周某翰找他理论。没想到,两人见面后发生争吵,殷卓波当场撕毁周某翰的鱼塘出租合同,还让手下“马仔”打伤了周某翰。周某翰被打后去镇政府上访,殷卓波又派人打伤其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