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溃坝事故15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12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9·21”溃坝事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向媒体通报9月21日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带来的罕见特大暴雨影响,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溃坝共造成22人死亡;据茂名市、信宜市房产局房屋鉴定所核定,房屋全倒户523户、受损户815户。受溃坝影响,下游流域范围内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农田、农作物等严重损毁。
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朱明国担任组长、副省长李容根担任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调查处理领导小组,并由省纪委省监察厅具体负责。随后,调查组抽调骨干力量并邀请7名省内外专家参与,全面调查处理溃坝事件。目前调查组已查明溃坝事件发生的原因,查清了企业(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宜紫金公司”)和尾矿库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评价单位以及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经12月14日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调查报告认定,“9·21”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是一起由特大自然灾害引发和有关涉事单位违法违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单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
三大原因造成尾矿库溃坝
通报称,经深入调查和多次现场勘验,导致此次尾矿库溃坝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据介绍,发生溃坝的诱因是:台风“凡亚比”引起的特大暴雨降雨量,超过200年一遇。经查,银岩锡矿周边地区20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为424毫米。受台风“凡亚比”影响,此次该地区24小时最大降雨量为427毫米,超200年一遇的实际值。
调查显示,导致溃坝的直接原因是:尾矿库排水井在施工过程中被擅自抬高进水口标高、企业对尾矿库运行管理安全责任不落实。经查,该尾矿库1号排水井最低进水口原设计标高为749米,但实际标高为751.597米,被擅自修改抬高了2.597米,严重影响了排水井的泄洪能力。同时,信宜紫金公司对尾矿库的运行管理安全责任不落实。按规定,在汛期来临前,企业要把1号排水井下部六个进水孔拱板全部打开,将尾矿库区水位降到最低。但经现场核查,1号排水井下部六个进水孔基本被拱板挡住,造成超蓄而降低排洪能力。
现场勘验调查还发现,导致溃坝的间接原因是:尾矿库设计标准水文参数和汇水面积取值不合理,致使该尾矿库实际防洪标准偏低。一是原设计200年一遇标准降雨量取值不合理。经复核,银岩锡矿区200年一遇降雨量应为424毫米,而原设计选取200年一遇降雨量为379.5毫米,偏差44.5毫米。二是尾矿库汇水面积设计取值存在较大误差。原设计采用的尾矿库汇水面积为2.503平方公里,而经省国土资源测绘院(测绘甲级资质)重新测量,高旗岭尾矿库的总汇水面积实际应为3.743平方公里,设计取值比实际值小1.24平方公里,导致排洪压力比原设计的大。三是原设计未考虑设置应急排洪设施。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按200年一遇暴雨洪水标准,调洪水位距坝顶仅0.03米,不满足1.0米的规范要求,有洪水漫坝可能,建议在初期坝使用时期,加设应急排洪设施。但现场勘查时没有发现应急排洪设施。
信宜紫金公司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通报称,经查,在建设、生产过程中,信宜紫金公司违法违规建设尾矿库、擅自违规进行尾矿库重大设计变更、长期违法违规生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1.违法违规建设。该公司在尾矿库还未经设计论证和有关部门审批,也未办理用地手续等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高旗岭尾矿库排洪隧洞;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矿区宿舍楼、公寓楼、生活综合楼、选矿厂厂房等建筑物。
2.违法对排水井作出重大设计变更。高旗岭尾矿库施工过程中,信宜紫金公司在未获得设计单位书面认可并报省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1号排水井基座加高3米。经现场测量,发现该排水井最低进水口标高实际抬高了2.597米,导致排水、泄洪能力大大降低。
3.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占地建设。自2005年以来,信宜紫金公司通过与村民签订租地协议,租用银岩锡矿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共1069.51亩,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了公寓楼、宿舍楼、办公楼、厂房、尾矿库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共占用农用地293.42亩。
4.未经环保部门批准违规生产。2009年10月,省环保厅对银岩锡矿项目进行试生产验收时,因该项目选矿厂破碎系统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脉冲布袋除尘装置,明确发文不同意信宜紫金公司投入试生产。在信宜紫金公司整改后,2010年7月,省环保厅发文同意该公司试生产3个月。但在此之前,在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信宜紫金公司一直违规生产。
5.长期违法违规生产。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便以“试运行”为名,将高旗岭尾矿库投入正常生产运行,排放尾矿砂。至9月21日发生溃坝时,尾矿库已堆放尾矿砂共27万多立方米,约占设计总库容110万立方米的1/4。此外,信宜紫金公司还在高旗岭尾矿库主坝上游尾部约1630米处非法自行设计建设一座临时尾矿库,排放尾矿砂2.7万立方米。
6.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该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混乱,未按要求在汛期前将排水井拱板全部打开;违规安排未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尾矿管理操作和巡查;安全责任不落实,没有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发现存在的严重安全生产隐患。
设计、监理、施工及验收等单位对尾矿库溃坝负有重要责任
通报显示,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尾矿库排洪系统泄洪能力不能满足200年一遇暴雨洪水要求,且在尾矿库安全设施验收时没有指出1号排水井最低进水口标高被抬高的问题。此外,2009年6月,在2号排水井未完工的情况下,信宜紫金公司组织了施工单位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违法违规对1号、2号排水井及涵洞进行验收,出具了“质量合格”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2010年5月,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到现场查验的情况下,在上述《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上加盖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