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原高官郭京毅邓湛等被曝曾结成贪腐同盟
作者:贺超
商务部原高官贪腐同盟隐秘事披露
近日,华人首富李嘉诚下属的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状告某杂志的侵权官司,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家公司认为,该杂志刊登的文章影射他们为原商务部官员郭京毅系列案的“行贿者”,侵犯了名誉权。
该杂志在报道中叙述郭京毅、张玉栋、邓湛等人行贿受贿犯罪活动时,写到“李嘉诚好友、李嘉诚基金会董事周凯旋为感谢邓湛在长江实业相关项目审批中的帮助,给了一笔共50万美元的咨询费”等内容
丁一鹤
4个月前,郭京毅上诉案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然而,郭案的落判并没有使他远离公众视野。
近日,华人首富李嘉诚下属的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状告某杂志的侵权官司,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两公司起诉的原因在于,某杂志在报道该案时影射两公司为“行贿者”。
建立兄弟同盟设卡收费分赃
这起官司直指商务部原官员郭京毅贪腐同盟的“盖子”,一个联结部委青年高官、商人与掮客的贪腐同盟曝光在世人面前。
1986年9月,郭京毅与同学张玉栋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同时到国家外经贸部报到。郭京毅被分配到外经贸部条法司工作,工作出色屡获提升。张玉栋1994年被公派到英国学习,回国后在外经贸部下属的长城律师事务所工作。
张玉栋与郭京毅的出生日期相差8天。这对好兄弟在外经贸部还有一个比他们大18岁的大哥邓湛,在外国投资管理司二处当处长,两人有什么事情,都要找邓湛讨个主意。
1998年10月,国家机构改革时,长城律师事务所要和外经贸部脱钩。张玉栋被逼到“下海”当口,他拉上郭京毅找到邓湛,在一个小酒馆把酒长谈。
此时,郭京毅任外经贸部条法司二处副处长,邓湛是外资司二处处长。两人说:“中国马上就要加入WTO了,外资进入中国的项目都要过我们这两个关口,咱们相互扶持,升官发财都不耽误。”
张玉栋说:“咱们结成同盟,按比例分成。你们介绍的项目,按30%比例分成,我自己的项目也给你们10%。”
兄弟同盟建立起来后,第一笔生意很快交到张玉栋手里。河南一家电器公司报批3家下属公司合并成为一家集团公司。邓湛具体负责此项审批工作,对送材料的电器公司宋主任说:“你这材料不大符合规范,涉及一些法律问题,你们到条法司找郭京毅处长咨询一下吧。”
宋主任找到郭京毅,郭京毅说:“申报公司合并材料,现在有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做这项工作,你去找他们吧。”说完,郭京毅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了张玉栋的联系电话。
按照郭京毅的指点,宋主任找到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谈妥代理费用之后,张玉栋提出解决方案,在郭京毅和邓湛的疏通之下,最终获得批准。第一次出手,张玉栋收取代理费人民币20万元。
50万美元佣金被指为行贿所用
此次李嘉诚下属的两家企业状告某杂志社侵权的官司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某杂志发表的关于郭京毅的文章中,将周凯旋支付给张玉栋的50万美元佣金,指向郭京毅、邓湛等人行贿。
原告认为,报道将原告依法聘请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并支付50万美元服务费用以及张玉栋个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邓湛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两个法律上本无关联的事实,加工、演绎、编造成原告通过张玉栋向邓湛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而对于行贿的质疑,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李嘉诚曾在一次公开场合对媒体称:“我一生都不会做这些事,其他机构我不知道,我不会这样做。”
该杂志社的代理人认为,杂志刊发报道的新闻线索,主要依据公开开庭审理中已披露的被告人供述、辩解和相关证人的询问笔录,来源于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不存在侵权问题。
2003年3月,商务部成立,外资司和条法司,副司长分别是邓湛和郭京毅,他们掌控了外商在华设立投资公司和民营企业赴海外上市的审批权。
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准备在国内设立长江实业与和记黄埔两家投资有限公司,此项业务由李嘉诚基金会董事周凯旋负责。这位亚洲著名女富豪聘请了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提供法律服务。
周凯旋把东方广场、长江实业、和记黄埔等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交给张玉栋,每项业务的律师费为50万美元。
2003年年底,邓湛向领导提交了报批材料,但主管领导没有同意这个项目,项目就这样被搁置起来。直到2007年7月,此项目在商务部最终正式获得批复。
周凯旋向张玉栋支付了50万美元的咨询费。周凯旋认为:“在给张玉栋支付的代理费里,没有包含对主管审批官员即邓湛等人好处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