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始“百日行动” 将发放《春运证》
作者:张晓芳
合肥晚报讯 今天上午9点,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全省排查确定的181处公路危险路段,已经治理140处,剩余的41处还没有整治到位。
据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跨市际或省际的道路交通拥堵,确保今冬明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重点整治三市三县一企
据了解,此次“百日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区域或单位包括“三市三县一企”,即阜阳市、滁州市、蚌埠市,蒙城、长丰、舒城县,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成为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车辆。道路上常见的超速、超员,货车不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也将成为整治行动重点目标。
“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将集中时间、警力、精力,组织开展查处超速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货车不按规定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运输企业集中整治,记满12分客运车辆驾驶人学习、考试集中整治、开展客车超员集中整治等5次集中整治行动,专项行动于2010年11月20日开始,延续至2011年2月28日。
客运车辆成整治重点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1年春运期间,我省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客运车辆审查和检验工作,通过发放《春运证》制度,严禁不合格车辆从事春运;加强对从事客运工作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客运车辆驾驶人春运资格审查。
另外引人关注的是,此次专项行动将严格营运驾驶人的管理。每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对交通违法记分临近12分未处理的,督促企业提前通知驾驶人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并对驾驶人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凡累积记满12分的,及时抄告运输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禁止驾驶人继续从事营运,并限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并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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