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拟修改堕胎法 男人也要负责任
环球网记者朱盈库11月30日报道,据台湾“中央社”30日报道,泰国曼谷一家寺庙发现了2002个胎尸,引起社会对修改堕胎法的讨论,现在矛头指向胎儿父亲,泰国社会发展和人类保障部一场听证会的讨论,就提议男方也要受罚。
报道称,在泰国,堕胎是非法行为,除非女方遭强暴、胎儿危及母亲生命和乱伦,堕胎因此走入地下,在曼谷那座寺庙发现的胎尸,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曼谷邮报》今天报道说,根据法律,堕胎女性或是让他人进行堕胎会面临最高3年徒刑,最多6000泰铢(约合1320元人民币)的罚金。任何人协助非法堕胎也会面临最高5年徒刑,10000泰铢(2200元人民币)罚金。如果堕胎造成孕妇死亡,惩罚将加倍。
泰国社会发展和人类保障部部长伊萨(Issara Somchai)在听证会上指出,女性无法自己怀孕,但法律却只惩罚女性和进行堕胎手术的人,而不是男人。
伊萨表示,虽然法律惩罚无法解决堕胎问题,至少可以协助男人对所做的事情更有责任感,鼓励他们决定做任何事之前能想清楚。
泰国妇女之友基金会会长苏潘瑞(Supensri Pungkoaksung)也认为,男人必须为没有计划的怀孕负责。她表示,有些向基金会求助的妇女坦言是男友说服她们去堕胎。
她认为,适当的性教育、辅导女性、提高男性意识,并向妇女提供更多的庇护中心,可以协助减少不想要的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