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试点民行联络站化解上访 民众测试真假
中山试点民行联络站化解上访
目前上访案件中涉法案超过八成,检察官联络员走进社区主动接案
◎一边是有问题要解决而上访,一边是检察院案源缺乏。要解决这个矛盾,就需要民行部门的检察官走进社区,走近市民去主动化解矛盾。
◎今年1月15日,中山市二区院将民行联络站制度推广到辖区全部共9个镇,在每个镇聘联络员2名,联络员总数达40人。一年半过去了,中山市二区院已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4件,其中63件来自已设联络站的小榄镇。
◎“法律常识不够”成为联络员反映的最主要困难。虽然检察院已经给联络员们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但毕竟时间有限,对一些年龄较大的联络员来说,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南方日报记者赵杨通讯员李蓓林俊杰
最近,某些地方为了维稳借力“安元鼎”之类的黑保安公司,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滋生了新的矛盾,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的难题,避免“安元鼎”、“跳楼秀”之类的极端做法,广东正在酝酿一项新的政策,试图化解这一矛盾——近日,有15个人从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下称“中山市二区院”)检察长潘雪亮手中接过了“民行联络员”的聘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区联络站制度”也由两个试点社区推向了中山市二区院所辖的9个镇。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与解决上访有什么关系?如何将“上访”、“闹访”引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轨道?
检察院有权解决涉法上访案
当前,“上访”与“维稳”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一对“矛盾”。据有关部门统计,上访案件中,八成以上是涉法案件,其中又有大量涉及民商法的裁判和执行案件。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系统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而“执行难”造成的“上访”、“闹访”,往往成为维稳要处理的重大事件。
按照我国的法律,这一问题应由法院来协调、解决。但实际上,由法院来协调又有很多窘境。“我本身就不认同法律的判决,他来协调,我心里自然会抵触。”不满法院判罚的邓某告诉笔者。
矛盾该如何解决?一个具有公信力和法律权威的、有耐心的“第三方”呼之欲出。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张健告诉笔者,国家法律和制度赋予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以及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职能,检察院的民行部门可以发挥其抗诉监督、息诉和解的职能。检察院对解决涉法上访案件具有制度赋予的、天然的优势。
“但是,我们原来不知道检察院能解决这些问题。”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社区人民调解员梁志红说。
对此,张健解释,由于检察院没有派驻机构,加之宣传力度不够,所以“触角”很难伸到镇区等基层,导致检察院的这一职能难以体现,检察院民行部门也面临案源缺乏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