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规定住宅小区达一定规模须配建中小学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20日电 南昌市政府18日正式出台《关于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12年,该市将实现全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目标。两年内,南昌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增17个义务教育网点。为加快中小学建设步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住宅小区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配套建设中小学。
方案指出,到2012年,该市将实现全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目标。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红谷滩新区和青山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50%的乡镇,南昌县莲塘镇、向塘镇,新建县长堎镇、乐化镇、生米镇,进贤县民和镇、李渡镇,安义县龙津镇,湾里区招贤镇,在教育投入、教育设施、教师资源和消除薄弱学校、消除“大班额”现象等方面率先实现区域内阶段性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
方案规定,为加快中小学建设步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住宅小区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配套建设中小学。
到2012年,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东湖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2个,西湖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3个,青云谱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4个,青山湖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2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2个,红谷滩新区新增义务教育网点3个。到2020年,该市义务教育网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形成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网点新布局。
从今年起,该市将逐步扩大城区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指定公办学校数量。到2015年,按照在城区、县镇实际家庭住址相对就近安排进入全市城区、县镇所有公办学校就读,真正享受与城区、县镇孩子同等待遇,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就学问题。
南昌市还将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扩大均衡生的招生计划比例(2012年将提高至50%,2015年提高至70%)。建立健全学生素质评价体系,探索中考分数等级呈现方式,各类高中录取新生实行相应的综合素质测评和分数等级要求,改变以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