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拳整肃干部纪律 61名问题干部被处理
人民网太原11月17日电 (记者 冀业)17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省各级纪检部门和政府行政效能办公室近期集中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36件典型案件涉及各级官员61人。☆
据介绍,这些案件共36起涉及61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干部29人,一般干部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人。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党政干部凭借审批权、执法权等行政权力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是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会上通报了7起典型个案,情况如下:
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规划统计处处长程三仁,利用人事调动发放增人计划卡之机,先后6次收受办事人所送现金和银行卡共计7.8万元;在过节期间及日常工作中共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57人次送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共计23.9万元。经研究决定,免去其行政职务、开除党籍处分。
2、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马国华,在为行政相对人办理土地手续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竞标期间,向10余人索贿受贿共计151.7万元;另外,其个人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225.2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免去行政职务处分。此案检察机关正在审查起诉。
3、运城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原局长陈惠君(女),2006年借运城市御苑置业有限公司在运城市建设局规划科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之机,利用职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请托人手里购买商铺,获利389744元。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临汾市洪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万安中队队长高志刚,授意下属交警采取少收现金不出具票据将车放行的手段,非法收取过往车辆现金累计97.5万元,其中65万元被其分发。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5、临汾市隰县物价局副局长苏永武、联通公司经理万俊强案。2010年7月,苏永武带队在对隰县联通公司进行工作检查时,收受联通公司22部手机,发给职工,对发现的问题不予处理;万俊强作为联通公司经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6、吕梁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杜崇滋,在工作期间,对非法营运车辆收取1万元现金后,未开具任何票据将该车放行。经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7、太原市民政局和尖草坪区、清徐县政府及民政部门的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淡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导致尖草坪区和清徐县共14221户19486名群众不能按期领到低保金,构成失职错误。经研究决定,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其中尖草坪区民政局副局长马春生、清徐县低保中心主任苏福海两人行政撤职处分正在履行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