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印中三国承认伊朗拥有和平使用核能的权利
作者:李禾
一、2010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在中国武汉举行第十次会晤。
二、三国外长认为,三国外长会晤机制深化了三国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推动多边主义,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三国外长重申中国、俄罗斯、印度三国合作不针对其他任何国家。
三、三国外长对2009年10月27日印度班加罗尔会晤成果落实情况表示满意。三国外长回顾了三方各领域合作进展,认为三国在智库、工商界、农业、减灾救灾、医药卫生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三国关系进一步发展,重申将继续扎实推进现有合作,同时深入挖掘能源、高科技、创新和现代化、航天、人文交流等其他领域合作潜力,加大合作力度。
四、三国外长注意到今年以来发生的自然灾害给三国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三国外长赞赏今年11月12-13日在新德里举行的中俄印减灾救灾专家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期待明年下半年在俄罗斯举行下次专家会议。
五、三国外长注意到在卫生医药领域开展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期待2011年上半年在俄罗斯举行的卫生医药专家组会议取得成果,认为可继续加强沟通,包括在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安全领域建立有效机制。
六、三国外长强调在农业领域交流经验的重要性,期待2011年在印度召开的三国农业专家组会议取得成功。
七、三国外长满意地看到三国间贸易投资不断增长,希望今年11月30日将在新德里举行的三国工商会会议为2011年在俄举行的第三次企业家论坛做好筹备工作,并有助于规划创新型合作机制,建立三国在优先合作领域的企业同盟。
八、三国外长赞扬三国智库会议对加强三国在政治和战略政策问题上的交流所做的贡献。三国外长欢迎今年9月在莫斯科举行的三国智库第十次会议成果,期待2011年在中国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九、三国外长欢迎俄罗斯在能源和创新领域开展合作的倡议,同意三国在上述领域进行专家层级磋商。
十、三国外长就当前国际形势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三国在许多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看法相近或相似,具有开展合作的坚实基础。三国外长一致认为世界正经历重大而快速的变化,支持依据国际法原则并在相互尊重、携手合作、彼此协调和各国集体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国际秩序朝多极化、平等、民主的方向发展。三国外长强调应通过多边机构寻求国际和地区问题的共同解决方案。
十一、三国外长注意到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5周年,向所有为自由而战的反法西斯战士致敬,重申三国将继续与所有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为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防止战争与冲突而继续努力。
十二、三国外长注意到,世界经济复苏进程依然脆弱、不平衡,一致认为主要经济体应携手合作,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三国外长呼吁各国协同推动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
十三、三国外长重申支持二十国集团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欢迎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等问题上的决定,重申国际金融机构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等分享投票权。
十四、三国外长敦促各国以实际行动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推动多哈发展回合谈判尊重谈判授权、锁定包括谈判模式在内的已有成果,早日取得全面、平衡成果。三国外长强调,应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精神,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妥善解决国际贸易摩擦。中国、印度外长支持俄罗斯201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十五、三国外长呼吁国际社会继续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各项原则,包括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俄罗斯、印度外长赞赏中方于今年10月承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特设工作组第十二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第十四次会议。三国外长愿为推动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加强合作。
十六、三国外长认为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对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现全球能源安全必须加强能源出口国和消费国之间、能源消费大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保障能源稳定供应,确保国际能源运输通道安全,稳定能源价格,保障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能源市场体系,构建先进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促进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时遵守国际防扩散义务和相关国家政策。三国外长同意加强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在此过程中要考虑到梅德韦杰夫总统曾倡议国际社会就能源安全问题缔结一份国际法律文书。
十七、三国外长重申联合国《千年宣言》及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的重要性,欢迎今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达成的成果,敦促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尽早兑现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0.7%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