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古玩城“白条门”续:涉嫌发票违规 已举报
5日,本网《郑州古玩城收租多年不给发票》一文引起了广大网民关注。几天来,记者对郑州古玩城商户投诉交租没有发票一事继续进行了调查,并按照正常程序向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举报中心进行了举报。今日中午,郑州市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表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十年,否则开具单位涉嫌发票违规,税务部门要进行处罚。
今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郑州市淮河路的郑州古玩城。一楼商户介绍,他在这里经营十多年了,交房租费换来的收据和通知单有一大把,从来没有换取到发票,有时候给郑州古玩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反映,但基本上都被推诿掉了。咱在他们这里作生意,有时候就得忍气吞声。二楼的一商户说,每年在交纳房租费用索要发票的时候,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总是说“等一等,过几天再说”,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年。而另一位男商户则向记者反映,“有时候催急了,管理处还是给发票的,我的这两年都有,但我敢保证,在这里经营的商户没有索要发票者要占绝大多数。”
上午10时40分记者来到了位于古玩城四楼的管理处,管理处的王建军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说起“白条收据”一事,王主任表示古玩城在这方面没有问题,并给记者提供了上百本发票存根。记者在发标存根上看到,这些发票主要集中在2008年至2010年,仅有个别是2006年。记者提出要看看别的年份的发票存根,王主任表示“连续搬家,估记有的已经丢失。”
郑州市地税稽查局系统管理处的王处长说,遗失存根联属未按规定保管发票,涉嫌发票违规,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十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而至于商户反映的收据事件,王处长说,收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开据人偷税漏税,但有这样的因果关系,如果开据人收到了商户的租赁费用而并没有如实向税务部门如实申报,那就涉嫌发票违法了,税务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大河网 作者:王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