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谈扁无罪判决称“司法不能背离人民期待”
作者:范凌志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称,二次金改判决书把马英九关心民意与陈水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金钱相提并论,“引喻失义”。 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
环球网11月8日消息,台湾特侦组主任陈宏达7日表示,检方无法接受台北地方法院对陈水扁“二次金改案”的无罪判决,近期会依法提起上诉。他强调,司法独立要排除自我的专擅、恣意与率断。而马英九昨天在台南响应媒体询问时则说,身为领导人对于审判中的案子“不能加以评论”,“但司法不能孤立于社会,也不能悖离人民的期待。”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特侦组昨天召开记者会时,有媒体追问“二次金改案”无罪判决是否上诉,陈宏达表示,检方立场是无法接受法院判决里对领导人职权范围的诠释、对相关事实认定等观点,“显然都与事实不相符。”
检方虽然还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但检察总长黄世铭在判决前就已指示接手的检察官就相关卷证资料深入研究,这几天也对法院公布的判决摘要分析,并开始撰写上诉书,表示近期会提起上诉,也不排除在收到判决书前先行提起上诉。
对于马英九对所称司法独立不能孤立于社会的发言,陈宏达表示“不便评论”,但他认为,司法的独立包括内在与外在的独立,除要排除外在干预外,同时要“排除自我的专擅、恣意与率断,同样很重要”,这是法律人的普遍认知。
黄世铭强调,他与特侦组检察官并不清楚马英九说了什么话,检方在看到法院判决无罪理由后就开会讨论,一致认为要上诉,与马英九昨天谈话完全无关。
而对于台北地院的“二次金改”判决书批评马英九的言行“逾越总统法定职权”,台“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回击表示,将马英九关心民瘼与陈水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金钱相提并论,根本是“引喻失义”。至于判决结果是否合理?罗智强表示,这部分自有社会公评,“总统府”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