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动地方法规立法后评估 报告将向公众公布
作者:朱稳坦

漫画。绘图:简仁山
◎“立法为民,贵在法优。法治之法,须是良法。”这句话烂熟于每个立法者的心中。然而,什么样的法规才算得上是良法呢?立法后评估可以对法规制度设计开出“体检报告”,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
◎评估报告不会出现太多的法律术语,而是围绕民众普遍最关心的问题。报告除了提出问题,还将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这份评估报告一定会向公众公布。
◎民生关注度高的法规,先行评估。省人大常委会以后还会作出安排,评估工作将逐步成为常态化的工作方式。《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将陆续开展立法后评估。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赵琦玉 统筹 徐林
“立法为民,贵在法优。法治之法,须是良法。”这句话烂熟于每个立法者的心中。然而,什么样的法规才算得上是良法呢?
今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拉开大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成为“回头看立法”的首个现实样本。
立法后评估,在对法规制度设计作出“体检报告”后,将如何为法规缺陷开出良方?这剂良方能否有效推动地方法规的“立、改、废”,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
随着《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进一步展开,这些追问的答案或许还不十分明朗,但却可见端倪。
各省直部门和自治县的“中期作业”汇集整理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形成一份立法后评估初稿,明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最终将形成一份正式的立法后评估报告———这份报告将成为广东第一份立法后评估报告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把立法后评估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强华在座谈会上说。
10月29日上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下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座谈会在清远召开。与会成员阵容强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宗教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水利厅等9个有关部门的“话事人”,韶关市人大常委会、乳源瑶族自治县、连山县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的“当家人”全部在场。他们都是来交立法后评估“中期作业”的。
今年初,《办法》立法后评估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的重点工作计划,谢强华领导评估组,下设省直机关领衔的工作小组。
7月底,《办法》的主要实施机关———广东省民族宗教委“打响头炮”,率先对法规的实施情况展开调查研究。3个月后,评估组赴3个少数民族县———连南县、乳源县、连山县实地调研,并召开当地部门的专题汇报,以及人大代表、公众座谈会。
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崔建军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基本上县里所有部门都参与了这次评估。
“从调研中,我们发现《办法》立法后评估最需要反映的两个问题:一个是法规的可操作性,例如《办法》一共32条规定主要是以实体为主,程序性的条款很少,很多政府干部只知道权利和义务,却不知道如何操作;另一个环节是执法监督。”崔建军说。
各省直部门和自治县的“中期作业”汇集整理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形成一份立法后评估初稿,明年1月,将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任会议讨论后,最终将形成一份正式的立法后评估报告———这份报告,将成为广东第一份立法后评估报告。
“我相信,这份报告是很好读懂的。报告里不会出现太多法律术语,而是围绕民众普遍最关心的问题。报告除了提出问题,还将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金正佳表态,这份评估报告一定会向公众公布,到时3个自治县的村民也将拿到这份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体检报告”。
报告或成法规“立、改、废”良方
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立法后评估,弄明白法规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不适应性究竟达到什么程度。为了确保评估报告的建议落到实处,不排除“再评估”的可能性
相比这份立法后评估报告,公众更期待的是,评估报告将给法规所面对的对象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将对法规贯彻实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更进一步说,它将为法规的“立、改、废”,开出怎样的良方?
在立法后评估出现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监督的最主要形式是执法检查,主要了解法规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行状况,以及各法规主体对法规的反应。
与执法检查相比,立法后评估涉及的范围宽泛得多。如果说,执法检查履行的是人大常委的监督职责,那么立法后评估则是将监督职责继续扩展、深化,从这个角度看,立法后评估所做的,不仅是检查,更是检讨。
金正佳认为,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目的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立法后评估,让我们回头看看,立法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是否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此外,立法后评估也可以检查法规贯彻实施过程中,实施得如何?是不是良法?如果是良法,是否发挥了良好的效果和作用?”
“我们在调研《办法》的过程中,发现不少问题,比如从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来看,《办法》的立法质量有待提高;贯彻《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执法是否到位的问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也要进一步提高———有部分同志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部法律。”金正佳说。
“发现问题不难,难在怎么解决所发现的问题。”金正佳认为,人大负责立法,但是法律的贯彻实施需要各有关部门去执行,如何发挥省人大的职能作用,围绕立法和立法后评估,推动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很好地贯彻实施,才是工作的关键。
正因为如此,如何让这份仅前期准备就费时近半年的报告真正“落地”、推动法规的立、改、废才会如此备受关注。
金正佳表示,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立法后评估,弄明白法规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不适应性究竟达到什么程度。“法律具有滞后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如果仅仅只是不适应,没有达到必须修改的程度,让它稳定一段时间,也有利于保证法律的权威。”金正佳说,“但是如果不适应性到了一定程度,就必须通过立法工作的形式加以修改。”
“为了确保评估报告的建议落到实处,我们不排除‘再评估’的可能性。”金正佳说。
至于最终省人大常委会将如何采用立法后评估报告的建议,如何进行法规的修整,目前还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