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让真人拍照来比对性爱照中的情妇是谁
球网10月22日消息,台湾一名熊姓女子向已故林姓男子的妻子讨债,随后林姓男子的妻子在整理丈夫遗物却发现丈夫和熊姓女子的遮脸性爱照,于是状告熊姓女子。熊姓女子仿照片中姿势供警方拍照,检方比对身体特征后确认她就是性爱照中的女主角,熊姓女子背叛2个月。
根据判决指出,熊姓女子(33岁)曾与嘉义的林姓医师交往但后来分手。2008年间她获知林男过世,因手中握有林签的支票,于是对林妻要钱。林妻觉得可疑,到丈夫位于嘉义住处找到多张遮脸的性爱照,怀疑照片中女子就是熊女,然后找到与丈夫同居的江姓女子询问,江女证实该女子就是熊女。
林妻据此控告熊女妨害家庭,并附带民事求偿1百万元。嘉义检察官侦查时,因林男已过世且性爱照遮脸难以辨识,经熊女同意交由嘉市警局模拟性爱照片姿势、局部裸露拍照鉴定。检方依据熊女的乳房一高一低,且腰部、鼠蹊部痣的位置符合照片中的女子特征,认定熊女就是照片女主角。
嘉义法院根据遮脸性爱照以及检方提出的证据,认定熊姓女子与林姓男子仅发生一次性关系,依妨害家庭罪判熊女4月有期徒刑,经减刑为2个月徒刑。熊女不服上诉,日前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