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呼吁社会正义先从住房正义着手
根据媒体报道,马英九日前接见岛内“社会住宅推动联盟”时,该联盟当面建议马当局兴建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马英九表示与当局积极解决弱势族群居住问题的方向不谋而合。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15日发表社评说:我们认为,马英九的宣示值得肯定,也与其一贯关心弱势的理念相符。
社评说,马英九早已表示,追求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当前当局的任务。马所提的正义,包括社会正义、环境正义与司法正义。马的宣示呼应了大多数民众的心声,其中社会正义尤值关注,因为它更具普遍性的意义。谈到社会正义,首先要缩小贫富差距,要缩短贫富差距,住宅权与工作权最为重要。就一般人来说,资产中最有价值者大概就是房屋与土地了,因此住宅问题可以说是缩小贫富差距最重要的因素。
以台湾当前的情况而论,大部分的人都抱怨房价太高,尤其是在北部地区。人口多的地方也是房价高的地方,当然就是一般人买不起房子的地方,因此在北部地区有很多的“无壳蜗牛”。事实上,房价的上涨,与投资者有很大的关系。投资房地产与投资生产事业不同,并没有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我们认为,台当局应该导正住宅商品的观念。
社评指出,房子应该是用来住的,而不是作为投资的商品。房子作为投资商品,难免会有一些不良的后果,包括房市的泡沫、贫富差距的扩大、不合理的房价、以及泡沫破灭后对金融体系的影响。这种情形在世界上许多地区都曾出现,包括日本及美国,而最近的金融海啸,更与房市有关。
房屋如果是投资商品,一个人就可以拥有很多房屋,而很多人则是无屋可住,尤其是弱势族群,就像现在的台湾一样。住者有其屋,是社会正义的体现。从政策的角度来看,当局可以采取以下几项工具来扭转把住宅当投资商品的观念。
首先是税收工具,包括对于夫妻拥有超过一栋自住房屋者,应课予较高之房屋税与土地税;对于一年多次买卖不动产者亦课予较重之资本利得税与累进交易税;对于房屋涨价者,课予更高的增值税。至于豪宅税,我们认为并不重要,因为只要房子不成为投资商品,一般人都可以买得起房子,又何必对作为自住的豪宅另予课税呢?
其次是财政工具,包括对建商养地的融资以及对购买第二户以上住宅的融资,都应该有所限制。日前媒体报道,“中央银行”对于养地的建商将要缩紧银根,已经引起注意,但如果只是说说而已,反而被建商看破手脚。对于民众购买第二栋非自用住宅者,贷款成数也应该减少。
最后则是社会住宅的政策,包括平价住宅以及由当局兴建只租不售的社会住宅,让弱势族群也可以安居之所。
社评最后说,以上三类措施,都可以发挥作用,重点是当局要不要做而已。